不碰她?
疑惑这个,并没有什么遗憾,是疑惑。
甚至疑惑里还有些庆幸。
水明饺儿果然好吃,外皮薄到几乎透明,里面的饺子馅料足,一口咬下馅料汁液溢出。
沈烈坐在木墩子上,一口气吃了四五个:“怎么越越能干了,不知道,昨天村里小伙子羡慕我有福气,今天路哥他们羡慕我有福气。”
冬麦抿唇笑,拿了毛巾帮他擦背上的灰:“瞧那得意样儿。”
分明是一脸显摆。
他的腰背肌肉结实分明,这么擦下,都能感到他体的力道感,冬麦想刚才的林荣棠,想,这根本没法比。
她说得话,她就喜欢沈烈这样的,哪怕最后能哭着求饶,她也喜欢,就喜欢他那个折腾到让人哭的劲儿。
那才叫男人。
以前她喜欢脸白的,好看的,文雅的,现在就喜欢沈烈胸腹上的结实,那都是力道,就跟发动机的马达,突突突地,让人哭让人叫。
小白脸有什么好的,没劲儿。
这么想着,沈烈的肤色她也越看越喜欢了,那是太阳晒过的,健康的颜色。
正想着,沈烈却突然道:“怎么了,刚碰到谁了?”
冬麦微惊:“啊?”
沈烈笑着说:“一定是遇到了谁,说了什么。”
冬麦睨他一眼:“是长了顺风耳吗?”
沈烈笑不答。
她这个人,什么事都写在脸上。
冬麦:“也没什么,就是碰到了林荣棠,反正劝了一通,也是好笑了,如今倒是我面前装好人!”
沈烈微微拧眉:“以后有机会,咱想办法搬家。”
说着间,他的目光便落在旁边的梳绒机上。
搬家,并不容易,首先得有钱。
连着十几天,沈烈几乎是白天黑夜地泡在院里,机器的轰隆声响又停下的,他将自己前记录的那些数据都翻遍了。
他指头上总是带着黑色的机油和脏污,有时候吃饭的时候,不及洗,冬麦就帮他捧着,自己喂他吃。
冬麦很疼这样的他,不过她也没别的可以帮的,能是给他做好饭送过,晚上的时候早早为他烧好洗澡水。
这些天炕上的事他明显兴趣减淡了,也可能是太累了没情,晚上睡的时候,是抱着她,有时候会低头亲亲她的脸颊。
白天冬麦不过帮忙的时候,就收拾家里,她把腌茄子分了一些给大家,剩下的想着给王爷子还有路家送过,她把自己的菜谱抄全了,没事就翻开研究研究,学着上面做个菜,算是练练,也给沈烈改善改善伙食。
就这么熬了十几天,沈烈改造成的梳绒机现在已经基本可以用了,把那些下脚料放进后,能梳绒机分成羊毛和羊绒,当然分得并不是太好,但至少可以区分了。
冬麦有些激动,沈烈却很冷静,将毛绒捻在里,仔细地观察:“是能分出,不过效果并不是特别好。”
冬麦:“这不是看上还吗?我看着和路哥家里的那些没区别!”
沈烈笑看着冬麦,眼睛很亮,口中却道:“其实还是有区别,不过可以试试了。”
看上,应该算是成功了,不过沈烈却更冷静了,现在的成功其实是在他预料中,这本就是应该能做到的。
不过后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些下脚料开出的羊绒怎么卖出,必须找到一个销路,在私人经营并没有完全放开的情况下,这并不容易。
改造的梳绒机,能不能在社办企业里推广下,如果安装十台八台的这种梳绒机,下脚料的原料供应,以及开出羊绒的市场需求,这些都需要考虑。
沈烈收敛了思,望着眼前的庞然大物:“我们先把这一袋子下脚料用梳绒机梳开了,看看效果吧。”
冬麦:“好!”
将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