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吴国的国祚,也就这一二年了。”(2 / 4)

·这样的人,做个太平王爷还可以。

·做皇帝,是不行的!

·做乱世君主,更是万万不行!

遂把目光,转移到了四子李仁予、六子李仁修身上,心中较为倾向李仁修!

天下局势,尽入刘玄眼中。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刘玄下密令,令派在吴楚的高手,发挥影响力,将楚国境内的义军,调往吴国去,合力攻打吴国。

“吴国的国祚,也就这一二年了。”

有鉴于此,刘玄召开内阁会议,讨论天下局势。

会议一致认为,吴楚朝廷困境,首先责任是皇族贪鄙、官僚腐朽,以此反证刘玄整治宗亲勋贵的正义性、正确性,以及官僚待遇(低)的正义性、正确性(官僚肚子里暗骂麻麻批)。

其次,是吴楚朝廷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信任我炎国呀!本来,有我炎军去援助震慑齐晋,他们的军事压力减少了,就应该裁军、减少征收,缓和矛盾的,可是他们没有这样做!

最后,面对这样的局势,我炎国也要早做准备深入整顿军务、再练新军一万、财政缺口,暂且由抄没的宗亲勋贵的金银支出。责令内阁、户部做出新的财税改革方案。

同时,讨论通过了曹琳提出的全国范围内试推行新政的方案《论重粮并兴工商疏》。

该奏疏,由曹琳草拟,又经与皇帝商榷修正之后,这才做出。

本就是皇帝与曹党的共识。

奏疏的主要精神

第一是粮食生产,在高产粮代替谷物的过程中,总体要稳定,只能稳定中增长,不能减少;

第二改革要在朝廷的宏观调控下有序进行。

土地改变性质,从种植谷物转变到种植棉花、桑树、番薯等,要经过朝廷准许!

具体办法是,朝廷发行[特许经营证],田主购买[特许经营权证]。

特许经营权证,一亩一证。

每证特许权的年限,最低三年,最高三十年。共四阶三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不同的特准种类、每证、每阶,作价不一。

作价是经过一番演算的。

譬如,种植棉花一亩的特许经营权证,作价三年期限的,05;十年期限的,15两;二十年期限的,3两;三十年期限的45两。

这价格,相对于种棉亩产的价值(约48两,见第110章)是极低极低的,05两佃户家咬咬牙都能拿出来。

原先就种棉花,而没有特许权证的,需要补办!

这一数据,约有40万亩;占比总耕地面积约073;总产量约812万多斤;人均07斤多点;供给财政收入约64万两(原1/30标准下)。

按照最低三年期限,也能增收20万两,年均666万两,相当于针对他们税率x2了。

初步全面推行,制定的计划,依旧谨慎、保守,有个约6的增长率就可以了。

先做做看,看看反应再说!

新增种植棉花面积25万亩,朝廷根据各路人口耕地等因素,调控一番,把额度分配下去,地方再在郡县进行分配。平均一县只有约176亩。

怎么分配?

一分为二。

一半上户,一半下户。

想买的,报名、抓阄,一切看天命,获得参与购买权!

之后,谁先买呢?

仍旧一切看天命!

抓阄选先后!

每户上限十亩。

谁先谁先得!

名额极其有限!

上户数量少,但是拥有一半的份额!

下户数量大,却也只有一半的份额!

这当然对上户更有利;但也照顾到了下户。

这点亩数,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