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 买燕云(八)(2 / 2)

形敝幅,开导深悰。

昨于天辅四年,赵良嗣计议燕京,若是允肯,自来所与契丹银绢依数岁交及夹攻,回书已许燕京地分并所管户民,若不夹攻,不能依得已许为定。平、营、滦等州,未曾允应。今承来书,其别处移散到汉民杂色人户,如欲收复,亦非元约。据上项人户,前次往复,未曾遗漏,辞意详明。

昨来度剌等去时已曾具言,兼契勘马政来斋到事目,所约应期夹攻,最为大事,须是大金兵马到西京,大宋兵马自应朔州入去,不如此,则便为失约也。且当朝兵马,攻下西京以至武、朔,曾牒代州,亦未相应夹攻。又良嗣斋到书,所谓夹攻者,贵朝自涿、易等处进兵至燕京,金国自古北口等处进兵至燕京,当朝兵马攻下居庸,直抵燕城,即日款降外,贵朝兵马不能入燕,已被战退。以故李靖等去时,具言已许燕京所管州县地方元管户民,如或广务於侵求,诸虑难终於信义。

今书又斋辞索平、营、滦等三州,已係广务於侵求,酌此事件,为约分明,义当不许。爰念大信,不可轻失,且图交好,特许燕京六州随县,所有银绢,一依契丹旧例交取。兼燕京自以本朝兵力收下,所据见与州县合纳随色税赋,每年并是当朝收纳。如可依随,请差人使。不过,前向正旦受礼贺功及斋送今岁合交银绢外。据平、营、滦三州,亦不在许与之限。所有次年以后银绢,交割处所立界至及其馀事等,姑俟大事议妥告成,献庙奏凯,惠劳叙录,优恤部落外,再遣人员续议画定。如难依随,请于已后无复计议燕京。

令属祁寒,冀膺多福!今差孛堇李靖、王度剌充国信使副,有少礼物,具诸别幅。谨奉书陈谢,不宣。”

从金国国书中可以看出这样几点一、再次指出宋朝并未出兵夹攻辽国。二、为“念大信、图交好”,特将燕京六州许给大宋。三、宋朝索要平营滦三州毫无道理。四、燕京是金军兵马攻下来的,应该得到燕京的一些赋税,如果宋朝不答应,那么交割燕京之事也就不必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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