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畅,堆积如山的各色商品,很容易就能把赔偿的近五百万荷兰盾补回来。
到那个时候,荷兰联省还是欧洲的造船大亨,东印度公司还是全球第一的股份制公司。
现在就连英国佬都还是喜欢来荷兰买船,所以繁荣的荷兰造船业和捕渔业也不会受什么影响。
至于大明本土的茶、丝绸、瓷器等贸易商品,虽然已经通过西班牙流入欧洲,但是还远远不能达到美洲菸草和印尼咖啡令各国王室、贵族上瘾的地步。
至于马尼拉的自由市地位,这更加毋需担心。
只要东印度群岛这个金山还在自己手里,东印度公司就可以继续垄断全球的香料贸易。
香料还是能从东印度群岛源源不绝的运往欧洲,让自己大赚其钱。
至於婆罗洲以北两个殖民地之间的那些微薄小利,就让大明去赚吧!
只要有钱赚,东印度公司就能雇用更多的水手,建设造船厂,重新组建舰队,夺取更多的殖民地,伺机回来报仇。
实际上,虽然这份条约让大明在远东几乎成为本土世界的霸主国,参与了贸易战争,然而大明的贸易,还是处于比较劣势的地步。
东印度公司在远东和欧洲拥有大量有实力的合作伙伴,物流与商业买卖成本极低。
无论什么样的损失,他们都可以通过贸易的方式来迅速体现这份合约签订以后的价值。
这也是为什么东印度公司董事会,要不惜一切代价尽快签订合约的原因。
而大明,从朱由校这天启一朝才开始正式涉足贸易战争。
说的更直白些,现在大明在欧洲,除了西班牙以外,根本没有第二个贸易合作国家。
就算你想要把自己的东西卖过去,人家也不一定买账!
这样一来,物流费用和商业买卖的成本,都需要卖货的海商或者朝廷独自承担,仅是物流和时间上的耗费,几乎就是荷兰人的几倍。
这种情况,相当于限制了大明对外贸易的发展速度,使得这次看似获利颇丰的条约所得变得有限。
当务之急,是要在亚洲甚至远东恢复大明的朝贡体系,与欧洲其余国家迅速建立贸易通道。
有了这些“朋友”,贸易获利就轻松得多了。
在签订条约的当天,朱由校便向吕宋王国、旧港王国、安南王国、莫卧儿帝国、朝鲜王国等有贸易价值的国家,下发了一道圣旨。
当年那个万国来朝的大明,要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