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要补充,一审判决后,你要是不服判决继续上述,哪怕把官司打到高院,都是在替对方的书做宣传,当对方名气越来越大时,维护她的读者就会越来越多,你没了价值,她有价值,哪怕你最终历经万难赢了官司,你失去的肯定比得到的多数倍不止!韩女士,这就是你想看到的吗?”
说别的事韩琴难以感同身受,杜律师就用出版界的官司来举例。
当红畅销书作家身陷抄袭官司,一审判决认定他构成抄袭,影响他什么了,人家咬死了不承认,照样能从读者手里赚到大笔版税!
抄袭都被没锤死,“逆流的鱼”所犯的错误远不如抄袭严重,对其写作生涯的影响就更小了。
特别是《少年偶像》正在畅销,“逆流的鱼”背后的蓉城出版社为了利益都会对其百般维护。
“你应该能想到,庭审结束后报纸和电视台轮流报道此事,对她书的销量又是大力刺激,这样的宣传手段,会被对方背后的出版社反复用在你们打官司期间。”
打赢了,对方也红了,自己获得什么好处了?
何况没有新证据补充,很难打赢!
杜律师知道这个案子如此快立案,开庭审理,都少不了郑致和在背后积极推动。
这个案子是挺新奇的。
如果被郑致和打赢了,那对郑致和在西南律法界扬名有很大帮助,所以郑致和的老师也很关心!
杜律师就不想让郑致和师徒如意,他要让这个官司打不起来。
韩琴屏住呼吸:“杜律师您的意思是……”
杜律师斩钉截铁,“我的意思是,在判决书还没下来前,争取达成私下和解,让对方撤诉。”
法官做出判决前,是可以撤诉的。
一旦法官做出判决就不行了。
韩琴觉得不可能,现在邹蔚君她们占了上风,怎么可能同意撤诉?
“韩女士,你要改变一下先入为主的观念,事实上所有的民事诉讼都能和解的,阻碍两名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唯一障碍就是和解条件够不够优渥。”
杜律师看起来已经有了打算。
他和韩琴还没签委托协议,那他私下接触原告也没什么大毛病,杜律师当然不会去接触原告本人,更不会去找邹蔚君在内的蓉城出版集团任何一名员工,蓉城出版集团那边是绝不会同意和解的,他要见一见在这件事里神隐的两位关键人物——“逆流的鱼”即闻樱的父母,她的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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