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
那洛清雅似也悟到了什么,柔美地笑着,又款款福了一礼。
终于,娓娓道来。
“我当年,是清河市租界的百汇门大舞厅里的一名歌女,才疏学浅,只得哼两句小曲儿,引得台下宾客发笑鼓掌,便足矣。”
“唱了约莫有两三年光景罢,直到某一日,清河市来了一位因北方战事严峻,不得不转移根据地,到此扎根的大军阀,朱遇安。”
说到此,洛清雅面上似漫起了一抹难以掩饰的痴迷之色。
“说起那朱遇安啊,一到清河市来,可真是迷了不知多少姑娘家的眼。”
“他唇红齿白,丰神俊朗,举手投足之间,又透着军门中与生俱来的霸道与凌厉……这样的一个男人,纵是我这般的普通女子,都不敢去肖想。”
“可我万万没料到,他第一次到我们百汇门大舞厅来,竟是一眼便相中了我……亦或者说,是相中了我的这副歌喉。”
说着,洛清雅忽停顿了下,空出一只手来,轻揉了揉自己的喉咙。
缓了一会儿,才继续道。
“从那时起,只要是我演出的日子,这位大军阀便能准时到场,揽下舞厅的最后一排软座,听我唱歌。”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好一段时间……直到某日我下班回家,他开着他的大别克,带着一束鲜艳如血的玫瑰,来到了我的面前。”
“那一晚,我们聊了很久,很久……也终于,互相倾心,深爱在了一起。”
“可不久之后我才知道,他是有妻室的人,他的妻子,正是当时,清河市彭市长家的千金,咱们清河的名媛,彭薇小姐。”
“也知道,他正是因为与彭家联姻,那麾下的军队,才得以驻扎在咱们清河市。”
“当然了,在我们那个年代,男人有妻室,又在外头养着妾室的情况,是随处可见,甚至还能当做茶余饭后的攀谈资本的。”
“但朱遇安很奇怪,他……从不愿对外提起和我在一起的事,并且,也迟迟没有将我娶回他的司令府,正经地做他的姨太太。”
“而是不断地对我说,彭薇不许,彭薇不乐意……尽管我那时已经见过彭薇,并与她谈好,可以相互尊重,共同服侍朱遇安。”
“于是,我们就这样,又在一起了两年。而我为了能全心全意地爱他,也决定不再对别的男人投以笑容,就此隐退。”
“可惜我当时并不知道,就在我为隐退做各种准备时,他竟是瞒着我,请了慕容家那位喜好绘画的小少爷,每晚每晚地为我画着画像。”
“但这种画像,却是以木偶的造型,描绘出来的。”
说到此,洛清雅脸上的痴迷之色,也渐渐地沉了下来,换作满目的冷意。
“我对此非常不乐意,毕竟这样做,总有些不吉利的感觉……”
“但朱遇安却说,眼下局势严峻,他很有可能要重回战场,为这片生养了我们的土地抛头颅洒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