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抬走,有请下一位受害者(1 / 2)

三人离开208。

在走廊中对视一眼,都没有说话,回到各自的房间中。

约莫一小时左右。

床上的三人,各自猛然睁开眼睛,肥宅与小女孩翻出窗户。

两人在室外,大雨中,看到彼此,先是一怔,旋即释然,都没有着急走。

雨渐渐停了,小旅馆大门缓缓打开,偷感十足的老人,伸头东张西望,走出了旅馆。

刚抬脚就看见了两人。

于是,三人结伴。

但在走之前,三人宛若心有灵犀般,看了眼手表。

凌晨:3点25。

路上,老人在抽烟,小女孩在抚摸毛熊玩具,只有肥宅没去一楼拿零食,他想了想,朝老人伸手,要了几支烟。

根据林家贝的说法,她到达泥泞地前,警车还没到。

而她在房间洗了个澡,两位警察就来到了旅馆。

也就是说,泥泞地与小旅馆之间的距离,大于半小时脚程。

但,当三人来到泥泞路前时,看向手表……

凌晨:3点50。

而且,泥泞路前的确停有三辆车,两辆淡红,一辆警车。

这三辆车……

发生了连环碰撞!!!!

三人仔细观察碰撞痕迹,发现三辆车的位置很奇怪。

第一辆淡红色的车,横在路中间,被第二辆淡红色撞,而第二辆淡红色的车被警车追尾。

见到这一幕。

三人若有所思,都没有着急离开的意思,而是挨个打开车门摸向主驾驶车座。

车座没有打湿,说明女警察在取回手枪时,并没有驾驶车辆伪造出这副场景。

同时,被夹在中间的第二辆淡红色的车,安全气囊已经被撞出来,而且他们还在安全气囊以及挡风玻璃上,看向血液。

不过,本着小心为上,三人又将车内摸了个遍,确定没有被雨水打湿的痕迹,这才心安。

在回来的路上,三人也是一声不吭,都在各自思考。

小女孩皱眉。

[首先,是林家贝的说法有问题,她说:到达泥泞路时,前面已经停了一辆淡红色的车。]

[在她的说法中,没有提及到警车,但并不代表,她没有看见警车,再联系三车相撞,以及受伤的女警察……]

[可以推理出,第一辆淡红色的车,横在路中间,截停第二辆淡红色的车,然后警车追尾第二辆淡红色的车,使其与第一辆淡红色的车发生碰撞。]

[第二辆淡红色的车,被两车前后夹击,这已经不是交通事故了,这是谋杀!]

[因此,陈然,林家贝,两位警察中,谁受伤,谁就是第二辆淡红色车的车主!]

[女警察是车主!]

[她是车主,那么她被人换上警服,诡语成立!]

[证据:是三辆车中,只有第二辆车的安全气囊打开,同时还在第二辆车中发现血液。]

[女警察冒着大雨取枪,如果她在此期间上过三辆车,车内一定有被雨水打湿的痕迹。]

[因此,女警察,只是取回枪没有动过三辆车。]

[那么,第二辆淡红色车上的血就是车主的,四人中,只有女警察受伤,女警察是车主。]

[这个推理,绝对正确,可以破解诡语,女警察不是警察。]

[待会,但凡有人肯定说女警察就是警察,可以直接审判。]

[再根据最初的推理,陈然也不是警察。]

[也就是说,现在有三条绝对真理:陈然不是警察,女警察也不是警察,林家贝是警察。]

[这三条真理是雷区,谁敢说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