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板栗也没走,于是琳琅便跟她在这个寨子住了下来。
而对之前那些土匪的尸体,因为琳琅和板栗,没兴趣挖坑埋那些土匪,毕竟人太多了,就她们两人挖,得挖到什么时候,所以直接拖到了通往寨子的小路上,从小路旁边的悬崖峭壁上推了下去,反正琳琅用小蜜蜂查过这悬崖峭壁底下,没有人家,就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山谷,扔下去没事的,大自然会自动消解这些尸体的,等到明年就成枯骨了。
却说这个寨子不止十四个土匪,还有四个女人。
自然不是土匪的家眷,而是路上抢来的。
据这些女人说,那些土匪抢的女人不止这些,这些土匪将她们弄进来后,就将之前的女人卖进了青楼,估计等新的女人来了,又会将她们卖了赚钱。
造孽啊,污了就算了,还要将人卖进青楼,一生都没了,板栗听了这些女人的话,气的不得了,觉得当时直接杀了那些土匪真是便宜了他们,应该将他们慢慢剐,让他们好生痛苦痛苦再杀。
这四个女人,琳琅问她们在哪儿,如果她们愿意,她有时间了,可以派人送她们回家。
结果这四个女人,没一个愿意回家的。
也是了,这个时代很讲究清白的,她们失了清白,哪还敢再回去,那就是个死字——回去肯定会被家人悄悄弄死的,免得被人知道她们陷于匪手,家里被人嘲笑。
琳琅看她们不打算回去,就随她们呆在寨子里。
不过人多了,而且以后人肯定还会更多,肯定得有个章程,不能在这里面就这样随便住着,要不然现在散漫,将来出事再改不好,毕竟有时候起矛盾了,就算解决了,人们心里的疙瘩也不会解开。
当下琳琅就寨子里的衣食住行等事务做了简单的规章制度。
这四人里有会烧饭的,安排烧饭;其他人就随意,或选择种菜,或选择打扫卫生、给大家洗衣、缝制衣物等——琳琅想将大家从家务劳动里解放出来,分工做事,所以自然要安排洗衣的人,以后来的人多了,怎么安排以后再说,反正眼下六人,琳琅就做了简单安排。
无论是做哪一种事,都给工钱,虽然暂时给的不多,但肯定给,以后随着条件好了,会涨工钱的,跟她们的关系,也不是主子跟奴仆的关系,而是简单的雇佣关系,不管外面是什么情况,反正在她的地盘上,不允许有人口买卖的情况,只有平等的雇佣关系。
琳琅让板栗负责检查所有人的做工情况,当然了,也给她开工资。
另外,像板栗想的那样,那将近二百两的寨子家当,琳琅分了二十两给板栗,作为她之前跟她一起战斗的辛苦费。
虽然板栗没怎么战斗,但,也算参与了,一点不给不利于团结。
剩下的,琳琅自然不会私用,都放在公中,准备以后招人开垦后面的田地,还有养猪养鸡等,在这儿生活下去。
板栗看琳琅都没私用,相反,给了自己二十两,也就满意了。
而且现在还管着四个人,琳琅说,既然在这儿住,将来还招一些人进来做事,到时管的人能更多,她就更满意了。
她之前想去当丫环赚钱,现在不去当丫环,就在这个地方生活赚钱,也不错。
她也不担心这样搞下去,寨子里的钱花光了,要没钱用了怎么办,在她看来,二百两能花很长时间呢,怕什么——她不会算术,自然不知道,要是人再稍微多点,二百两花起来很快的。
等到时寨子里的庄稼还有猪鸡等长大了,不就能卖钱了,那不就有钱了?所以她是一点也不担心的。
琳琅没急着招人,反正随着天下越来越乱,还怕没人?根本不需要去招,到时能给口吃的,都会有一堆人愿意来做事的。
当然了,她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