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报仇了(1 / 2)

林巧正准备最后一刀结果了这个该死的秋莎,可是突然的一声大喊,将她从疯魔状态下给拉了回来。

林巧回头一看,果然是几个穿着制服的人,一个个手里拿着枪正对着自己。

林巧这下子彻底懵了,这件事情做的如此隐秘,警察是怎么知道的?

就算知道也不可能这么快,因为她在半个小时之前才刚刚将戴维给砍了,这警察怎么就会上门?

那么毫无疑问, 肯定是眼前这个女人,也就是秋莎将这些警察给带过来。

至于为什么要带警察过来,根据林巧猜测,可能就是因为自己之前贩卖孩子的事情。

而且正好今天的事情撞到枪口上了,林巧知道自己完了,杀人碎尸,再加上将秋莎砍成这样,这要是在华夏可能都会直接枪毙。

虽然说在这个国家没有枪毙一个说法,但是这么大的罪肯定会将牢底坐穿的。

所以一时间她将所有的愤怒和不甘,以及恐惧,全部指向了秋莎,反正知道自己完了,那么自己临死之前也要多拿一个垫背的。

所以毫不犹豫的她选择了挥下了屠刀。

“砰!”

一声枪响传来,林巧感觉到胳膊一痛,然后手里的刀“咣当”一是掉在了地上。

没错,警察开枪了。

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好解决了,首先警察叫了救护车,将那个命大的秋莎给送去了医院。

要说这个秋莎命真的大, 后颈被砍了一刀,身上也被砍了好几刀,最严重的就是脑袋和额头,被砍出了一条十几公分长的伤口。

就这样居然还没死,不过毁容是肯定的。

警察在林巧家里很容易就搜到了戴维被肢解分开的尸体,林巧自然也被抓捕了。

不过因为胳膊中了一枪,此时也被送到了医院治疗,不过这里已经被警察监视了。

李健得知了全部经过之后,他笑了,可以说他的目的总算完成了,也就是说他的仇报了。

林巧故意杀人,而且在警察来了之后,仍然举起了屠刀,另外再加上遗弃贩卖儿童罪,按照这个国家的法律,几十年牢是少不了的了。

这比杀了林巧的效果,好一万倍。

杀一个仇人只能一时爽,但是看到自己的仇人一辈子被折磨,足可以爽一辈子。

最关键的是李健现在没有心理负担了,如果他杀了这个女人,以后被林雪知道了,多少还是有点愧疚的。

就算林雪没有责怪李健,但是林雪肯定也会伤心难过,这个东西是没办法避免的,哪怕林巧再不是个东西,可毕竟和林雪有着血脉相连。

人是有感情的,这就好比自己的亲人在外面杀人放火一样,因为伤害的对象不是自己,是别人。

哪怕是他也觉得不对,但是并不能感同身受,最主要的是,一方是外人,一方是亲人。

但是现在就不一样了,林巧故意杀人,那是她自己找死,跟李健是没有关系的。

这个国家的法律李健是有研究的,就是正常的杀人是判刑从15年起步的。

这里说的是最低15年,其中包括,一些其他因素在里面,所以他是有着一个15年的下限。

是这个国家的法律又很奇葩,他们只有下限,没有上限,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这个国家的人是没有判死刑这个说法的。

哪怕你是杀人狂魔,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他们都不会面临枪决的处罚,就是判刑。

以前李健看过一个新闻,说有个家伙被判了300多年,其实这种刑罚跟无期徒刑没什么两样。

那么林巧这种要判刑的话,那就比较严重了,首先一个故意杀人分尸,这个罪名少说也得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