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大仙儿程云飞(盟主托米加更)(1 / 2)

重回1978 一勺往事 1910 字 2个月前

谢虎山觉得自己和韩红兵以及二喜这一人两狗,已经是从唐代建村以来中坪村的所有村民中,真正享受过上流物质生活的人和狗。

在火车上的三十多个小时,简直生活的实在是太舒服了。

在火车上三十多个小时,每个人用热水洗了两次澡,就凭这一点,就足够让中坪村众人仰望。

而且每每临近用餐时间,乘务员就来亲切询问是去餐车用餐,还是让餐车送过来在包厢送餐,想吃什么,用些什么酒水。

可以说只要谢虎山愿意,他能一直呆在包厢里不出门,洗澡,上厕所都能在这个高级软卧套房内配套设施解决。

而且任何时间拉开包厢门,门外走廊都有乘务员在旁边候着。

至于程云飞,除了第一天拎着花生米和三瓶二锅头跟他们喝了顿酒,之后就没有再过来讨人嫌。

这位飞哥,看起来大大咧咧,实则心细,知道谢虎山和韩红兵对着自己浑身不自在,所以就没有老跑过来逗狗。

还是谢虎山不好意思,主动牵着狗去他房间坐坐,老实说,拉开门时吓了谢虎山一跳。

这位飞哥一個人住在软包内,脱的浑身上下就穿着一条裤衩子,在包厢里站桩扎马步,整个人大汗淋漓,跟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不知道扎了多久。

问起来才知道,感情程云飞自小就喜欢武术,五岁开始拜师练大成拳,十五岁练拳击,十八岁当兵练擒拿格斗,武痴一样的人物。

而且他外号假花子,就是因为喜欢打架,来得了这么个外号,他因为特殊岁月被退兵之后,就被安排当装卸工扛大个,那时候燕京正是大院子弟,胡同串子群雄并起的年代,他老想跟人打架切磋,但是主动去找茬,好像不符合好汉的气势,于是他每天故意穿的破破烂烂,让人一看就是穷困家庭的人。

但骑着一辆当时非常抢手的锰钢自行车,收拾的干干净净,然后故意骑着这辆自行车,去那些小流氓们经常出没的地方,什么电影院,文化宫,老莫等等地方。

有人盯上他这辆自行车,那就算上钩了,基本上十个人以下,对方抄家伙,他空手,三分钟肯定能让对方全躺下。

对方要是十个人以上来堵他,左手链锁,右手军刺,捅躺下不超过六个,对面也肯定吓得掉头就跑。

再有不上道,想打黑枪暗算他的,他能让对方先举枪,自己后拔枪,然后却提前开火把对方帽子打飞。

就这么钓了两个多月的鱼,打了大大小小近百场架之后,什么大院子弟,胡同串子,再也没有人敢找他的茬,说啥也不咬钩了,自行车换成更贵的手表都没人上钩。

而且给了他一个外号,火车站假花子。

甭管是钟跃民那种程云飞看来相当傻比的大院子弟,还是小混蛋那种看起来更傻比的平民流氓,都一致认为输给假花子不算丢人。

理由是他不算顽主,他他妈是个仙儿,打架就是图一乐,单纯找人当拳靶子。

谢虎山本来以为他得是什么顶级二代,结果程云飞大大方方说出来,媳妇是公交车售票员,他在火车站装卸队扛大个儿,两口子就住在大杂院,欢迎随时去做客。

两口子和孩子,就靠媳妇的工资活着,因为他的工资剩不下,不是工友家里困难借给人家,就是大方一次跟哥们下馆子花掉。

这跟谢虎山想象中的顶级二代形象完全对不上。

不过交情不深,他也不好意思多问,直到第二天晚上九点钟,火车缓缓驶入燕京火车站,准备下车时,这位大哥再次走出包厢,又让谢虎山韩红兵吃了一惊,程云飞已经换回了一身肩膀,手肘,袖口,膝盖等地方提前打了加厚补丁的蓝色工人装。

这服装和他的形象气势非常般配,一看就是正经工人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