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存储过冬的肉食,是以洛氏狩猎队大肆围山而猎,以凛冬城的人口,辽东的猎物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再吃一百年都不可能吃的尽。
一行人正要回返凛冬城,突然见到一行数十人正往北逃来,一看那浑身兽皮包裹的穿着便是辽东的胡人,这些胡人体格健硕,身体素质惊人,在狂奔中竟然只微微喘气,而且忍耐力极强,在林中翻越受伤一声不吭的穿行逃命,实在是上好的兵源。
在这一行人身后追赶的亦是胡人,骑着马手中持着弓弩,两条腿的终究不如四条腿的速度快,逃命的胡人终究还是被追赶上打翻在地,倒在地上的胡人犹不屈服的怒声喝道:“同为族人,你们为什么要帮着那些卑贱的鲜卑杂种来攻打我们的部落?”
“苍天所钟的大单于,日月所环绕,山川所应和,至高无上,生来统治苍天之下一切生民,你们也不例外,降可活,不降便死,唯此而已,族人中已经有成为一方宗王之人,留在辽东这样的苦寒之地,最终等待你们的只有死亡,追随大单于,待攻入南国,伱们将得到一切你们想要的东西。”
躲藏起来的洛氏众人闻言目中皆惊骇,待这些胡人抓着族人离去后,便快速回返凛冬城,汇报这个消息。
洛氏自然知道有一支鲜卑部落西进,在草原上兴盛,但没想到那个愈发强势的庞然大物,竟然开始返回辽东抓胡人充军,最了解东胡战斗力的是自己人,源源不断的捕奴者从那冰天雪地中将胡人捕捉,然后武装起来送到草原上成为草原大帝国最强的战士,这些最悍勇的胡人披甲后,能以一当十,悍不畏死,关键时刻一千人就能攻破一切艰难险关,燕人同样在抓东胡人在军中效力,如今燕国军队中超过一半都是胡人,能苦战、能血战,让汉国苦不堪言。
洛攸等人都从中嗅到了危险,洛攸深吸口气道:“胡人之昌盛,先是天骄降世,而后便是统一草原诸部,等到辽东亦被整合,其势之盛,其运之隆当达到顶峰,然而天命既降,其势便势不可挡,我族到底要如何为之?”
大祭司久阅洛氏典籍,肃然道:“遵从素王上皇命,平抑胡命,实为逆天之举,我族史上逆天成行之法,大致有三种,一曰天命神器,素王上皇有言,神器有逆天之能,可削减气运天命;二曰天命之子换命,此法用之颇多,周室天命因此而延,匈奴天命以此而终,汉室天命以此而崩,然此法施展不明;三曰以血还血,以命还命,我洛氏乃是素王血裔,素王如天同齐,我洛氏自有天命于身,我洛氏之血,至尊至贵,可抵天命,家族典籍记载,昔年邦周宣公时,有敢战士以血祭苍天,天命摧噬减小,以及诸夏大战,我族被天命所压,近乎崩摧,此血一流,天命枷锁顿松,甚至出现了武公这样的天下英杰,这便是以血洗天命之法,嫡系当先,否则无用。”
三条逆天之法大祭司皆列出,众人面面相觑,实际上不过是一三可用,一者为家族底蕴,三者牺牲之重,血泪之重,难言矣,洛攸微叹一声,很快就坚决起来,“既迁辽东又有什么不能放弃呢?以神器,以赤血,挽天倾,自吾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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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纵一千八百里、横一千五百里,广袤沃土,俱为诸胡所据,其氛日滋盛,而夏业衰,凛冬立极,沧海扁舟,危若累卵,有覆亡之险,倾业之祸。——《辽东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