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实在有点恶毒。
公孙家和会稽水军的官司,令朝廷也非常为难。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公孙家私自运送了大批战马下江南,绝绝对对是犯罪,尤其是这么大的数量,够得上谋逆之罪了。
但是公孙家不但有自辩,还有博灵郡军役使王志云在跳着脚大喊:尼玛,我博灵郡盼马盼得眼睛都蓝了,但是军役部给的,还是不够啊。
我豁出去脸皮不要,弄到一批赞助,我容易吗我?
至于说为啥偷运,这需要解释吗?
我大明大方地运的话,两千匹马一路运到博灵,能剩下两百匹吗?
万事都有例外,眼下是非常时期,公孙家的辩解,逻辑能够自洽,还有一郡的军役使作证,博灵郡讨马,前一阵还弄出了不小的阵仗,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甚至军需司的黄司长被搬倒,都是因为这件事。
所以,此事就不能套用惯例来对待朝廷不能让心怀天下的义士心寒。
然而话说回来,军役部也不可能把手续办全,朝廷行事自有法度,公孙家和博灵郡如此行事,我们是能理解的,但是充其量,我们也就是不计较。
把手续补全?怎么补?别人家的私人马匹,走军役部的账,然后……这怎么可能?
李清明虽然清楚,李永生肯定参与了此事,但是他公然表示,从个人角度上讲,我支持公孙家的行动,也佩服王志云拉赞助的水平,但是想要我军役部把手续补全,想都不要想。
特事特办?这件事我特事特办了,下一件事,我要不要特事特办?
长此以往,章程就成了虚设,军役部成什么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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