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等于作死。
很快地,八天就过去了,李清明那边,没有丝毫的回信,而朝阳大修堂的修生们,开始准备休假了。
杨国筝想要回南桂,京城里,十几天前的雪还没化,他非常喜欢这雪景,不过……真的是太冷了啊。
他甚至邀请李永生和明晓媚也去南桂,那里现在跟‘春’天一样,晚上睡觉,盖一层薄被即可,美‘女’们穿得也很少――最后这句,是他跟李永生‘私’下说的。
不过李永生对此不感兴趣,他要在京城继续待着――北极宫的一干真人,快回来了。
最后杨国筝是带了明晓媚离开,连周‘玉’琴都被他俩说动了,也去南国游玩一趟,不过离开时,周‘玉’琴看向李永生的眼光,是相当地幽怨。
李永生对此没有什么感觉,当断不断必有后患,与其拖拖拉拉地耽误对方,不如索‘性’绝了对方的念想,也是个负责任的态度。
不过,就在杨国筝他们离开的第二天,南城工建房的人,就找了过来,“细柳巷丙坊二进东边两间房屋的主人,你可认识?”
那是吴小‘女’的两间房屋,才翻修好,甚至吴妈妈本人都没看到,她目前不在京城。
李永生当然会认账,“认识,她人不在,有什么事儿,冲我说好了。”
“这一片,工建房要征用了,建设新京城,”来人很不客气地发话,“一共五十三银元,你既然如此有担当,那就签字吧。”
中土国是个道德优先的社会,法律排在比较靠后的位置,按地球界的规矩来说,屋主签字才有效,但是在这里,跟屋主有关系的人,可以代为签字。
当然,如果因此有了纠纷,屋主先要跟签字者打官司――只要两者确实有关系。
不过一般情况下,代签的事儿很少发生,代签者麻烦,官府也麻烦,尤其代签者还不是主人的亲属,那麻烦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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