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然后又回。
“你居然把我忘了!”
沈哥就很僵硬。
我都把前身的记忆挖空了,这几年都没和你聊过天,把你忘了很奇怪吗?
青梅竹马?
红颜知己?
不存在的,如果真有这种选手,我重生过来时就知道了。
对面等了几秒钟,见他又不回消息,大约是实在受不了,再回道。
“我是方拾月啊!”
知道名字,沈崇可算能把人对上号,在心里回想一下。
这方拾月还真是前身的初中同校,甚至两人高中也同校。
但两人不同级,方拾月比他矮两个级,沈崇读初三时她刚读初一。
沈崇高中读完进体校时,她刚上高一。
两人交集不多,也记不清是怎么加上QQ好友的。
没记错的话,方拾月读书时成绩挺好,挺漂亮。
那时候没几个人用智能手机,不流行公开评校花,但她依然没少被沈崇的同班同学暗中讨论,确实漂亮。
但很显然,她在前身心里并没什么份量,过眼云烟一样。
否则他不至于连这人都快忘了,更忘了怎么跨越两个年级互相加上的QQ好友。
“校花?”
对方主动打招呼,自己却没想起是谁,有点尴尬,沈崇出于礼节回了个客套的称谓。
“呃,别这么叫我,我早就不是什么校花了。”
她在后面还加了个尴尬的表情。
沈崇翻白眼,脸皮有点厚,表面客套,其实就是承认自觉以前是校花嘛,真是的。
他打个哈欠,“呵呵,大半夜的你还不睡呐。”
“你不也还没睡吗?”
“我忙,忙到爆炸。你呢?”
“我调生物钟呢,睡不着。”
沈崇越来越困,真想去睡觉,“调生物钟干嘛?”
“今天刚回国,我在蜀都,明天一起吃个饭?”
沈哥果断拒绝这种毫无意义的人情交际,“恐怕没空,真没空。”
“别吧,不好吧,我万里迢迢的回蜀都,一起吃个饭都不行的哟?发达了就忘本啦?”
沈崇:“呃……”
朋友你这锅有点大啊!
“我前几天和黄茂联系过呢,你的事我都知道。”
沈崇继续:“呃……”
她说的肯定是自己娶了老林这个豪门贵太,但沈崇觉得很冤枉。
除了幻影被砸这事之外,他能摸着良心硬气十足的说没花过老林一分钱。
方拾月又回消息,“这样,我也不让你请客,咱们AA制,就简单碰个头呗。我知道这家店味道不错,云门翠山。”
看着这家店的名字,沈崇下意识觉得眼熟,上网搜索了下具体地址才发现离正大天城竟不远。
云门翠山也在城南,从正大天城往前走,再左拐沿着主干道进市区,位于二环和三环之间。
他记得店名是因为去年前身拿到过一张这店的五折优惠券,酒吧客人送的。
这店挺有名,被某个杂志评为全球前百,分子美食算是一绝。
一分钱一分货,这店的消费水平也巨高,哪怕有五折券,前身打死都没敢去尝试。
现在沈总倒不差这钱,如果不是那么忙,以他的贪吃恐怕早把蜀都城内的所有美食吃个遍。
沈崇先没回消息,起身翻开柜子找了找,找见了。
五折券居然还在!
搬家过来竟没弄掉,他拿起一看,最迟使用期限就在下周!
这……这特么是冥冥中的天注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