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五章:集中社会资本(4 / 4)

发公司成立,肯定会负起责任。

一开始就坚定不移执行公平原则,取信于民,拆迁标准基本上执行拆一还一。

不能容忍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行为!

公平原则是底线,谁也不能触碰,拆迁补偿标准必须订死,万万不能谁闹就给谁加钱。

百分之八十五的拆迁户同意拆迁,并且签订补偿协议后,都能得到奖金。

剩下的少数人就用不着跟他们客气,奖金不给了,强拆,不怕谁不服,不担心谁越级上访,防范寻死买活的极个别行为即可。

心中有正气,做事自然有底气。

正气、底气何来?唯有真正的做到了一手托两家,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做到这些难吗?

真的不难!

九十年代初刚开始拆迁时基本上做到了,两千一五年后又基本上做到了,就足以说明问题。

人民群众绝大多数是支持国家、支持地方发展的,保证做到拆一还一,尽可能满足原地回迁或者同样地段优先选房,工作就不存在难度。

为什么是尽可能?

因为有些拆迁地块并不是用来盖住宅楼,没办法回迁。

黄瀚的构思是率先进行拆迁,进行房地产开发,把所有的流程规范起来,成为样板!

以后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层出不穷,但是因为带头大哥的行为可圈可点,后来者肯定依葫芦画瓢。

黄瀚的目标是,让群众诟病最多的拆迁,变成皆大欢喜你好我也好的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