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霍志诚:“男人干啥,女人干啥,男人女人都是人,都一样的。”
冬麦叹:“男人力气大,干农活好,我赶不上啊。”
再说她在村子里,周围就是这气氛,除非她能摆脱。
霍志诚:“你干嘛非得和人比力气比干农活?就不能比点别的?”
旁边戴向红:“她做饭好吃!”
霍志诚也想起来了,去年冬麦还是新媳妇,给她们炖鱼,确实好吃,好吃得她后来觉得别的鱼汤都没冬麦做得有滋味。
霍志诚点头:“是啊,你以后可以开饭馆啊,那不是挺好的?现在鼓励私营经济,要改革开放,机会多的是。”
冬麦心中更加喜欢了,大嫂霍志诚是首都人,有大见识,她既然觉得行,那看来这事一定就能行。
她又说了自己的打算,两位嫂子都赞同,夸她有见识。
第二天是初一,初一是本家拜年,各家各户以及附近村里走动走动,林荣棠和冬麦是小辈,上午差不多走完了,中午还是过去王秀菊那里吃的,霍志诚又拿了从城里带来的葡萄酒给大家喝,大家各自喝了一点,王秀菊尝了下后说这是什么玩意儿,一点不甜,霍志诚冷笑了下,没搭理,冬麦倒是挺喜欢,把自己的喝了,旁边林荣棠犹豫了下,把他的也给了冬麦让冬麦喝。
下午就歇家里,冬麦有些晕乎乎的,想睡觉。
林荣棠却让冬麦切了一点猪下水,炒了花生米,做成了两个下酒菜,过去前院把沈烈叫来了,说是要和沈烈喝一杯。
冬麦听着他们喝酒,自己更觉得晕了,正屋听他们说话听得太清楚,吵得难受,冬麦便过去了西屋。
西屋有个炕,平时不怎么用,也有被子,她躺那里稍微安静点。
正屋是烧着蜂窝煤炉子的,西屋没烧,西屋冷得跟什么似的,不过冬麦觉得这里清净,裹紧了被子,闭着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沈烈自从上次搞了羊毛,把那些羊毛打整干净给路奎军用了,挣了一千多块,把各种欠债还了,自己手头还有几百块,并不多,但也有点积蓄。
林荣棠和他干了一杯,劝他:“你节省节省,这点钱也够你娶个媳妇的,无非就是紧巴点,怎么样,有相中的了吗?”
沈烈一笑:“没有。”
林荣棠:“我看咱村的,隔壁村的,不是好几个看中你,都围着你转悠,你咋就看不中呢?”
沈烈浓眉耸动:“当初孙红霞也是围着我转,天天崇拜我跟什么似的,这不是娶进家门,人家就反悔了,我算是看清楚了,现在的小姑娘,都不靠谱,谁知道是不是又折腾我呢!”
林荣棠一想也是:“你这是被坑惨了,坑得都不敢娶了,其实哪有几个孙红霞,谁能都像孙红霞一样!你看我这媳妇,勤快能干长得又好,她皮肤白啊,白白嫩嫩的,一般村里女人都没她这身皮肉,摸起来——”
沈烈听着林荣棠说得不像话,忙道:“你赶紧吃菜吧。”
说着,一筷子菜堵住了林荣棠的嘴。
林荣棠吃了一口,却还是笑着说:“你当然不懂了,你娶了媳妇都没进洞房,是不能懂那个滋味,我给你说,这女人哪,滋味关键就在炕上,怪不得人家说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沈烈放下筷子:“你是不是喝醉了?进屋歇着吧,我回去了。”
林荣棠却拉着沈烈不放:“我就随口说说,你坐,坐下,我们兄弟两个一年到头也没个说话的时候,今天没事,咱俩不醉不休,我还要和你商量别的事呢!”
沈烈便坐下来,好在林荣棠不再说胡话了,两个人天南海北地扯了一番,连小时候一起捅马蜂窝摘蜂蜜的事都回味了一番。
一瓶子二锅头喝了大半的时候,沈烈便有些醉了,眼睛冒火,脸上晕起异常的红,气息也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