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胖子回到了我们在崇文门附近租的一间小平房里,酒喝得太多,晕晕呼呼的一直睡到转天中午。
醒来之后躺在床上,盯着又低又矮的天花板,我想了很多,盗墓这行当,对我来说其实不算陌生,我有把握找到一些大型的陵墓,钱对我来说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可以说我一点都不在乎有没有钱,但是生活总是充满了矛盾,现在的我又太需要钱了。
我父母都由国家养着,我没有家庭负担,自己吃饱了全家不饿,但是我那些牺牲在战场上的兄弟们怎么办,他们的爹妈谁去奉养照料看病吃药的费用,还有他们的弟弟妹妹上学的学费,凭着那点抚恤金还不够喝西北风的。
在战场上,好象除了我之外,人人都有理由绝对不可以死,最后的幸存者却是我,我这条命是很多战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我现在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了。
这时候胖子也醒了,揉了揉眼睛,见我正盯着房顶子愣,就对我说:老胡,你想什么呢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昨天大金牙的话让你心动了是不是我心里也痒痒,咱哥儿俩到底怎么着啊我就等你一句话了。
我拿出大金牙送的那枚护身符:胖子你别拿那孙子当什么好人,他也是做生意的,无利不早起。这掘子爪是三国时曹操手下摸金校尉所佩带的,这么贵重的东西他能随便送给咱们他是看上咱俩的本事了,想从中得点好处。
胖子急了:,早看丫不象好鸟了,一会儿我去潘家园,给丫那颗大金牙掰下来扔茅坑里。
话虽如此说,但是我们俩一合计,觉得还是应该互相利用,暂时别跟他闹翻了,我性格上的缺点是太冲动,做事不太考虑后果,觉得盗墓这条路可行,说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他的两面性,好事可以变坏事,坏事也可以变好事,这就是辩证法。
那些帝王将相的墓中有无数财宝,但是能说这些好东西就属于墓主人吗还不都是从老百姓身上搜刮剥削来的,取之于民,理应用之于民,怎么能让它们永远陪着那些枯骨沉睡在地下。要做就做大的,那些民间的墓葬也没意思,多数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而且取老百姓的东西损阴德。
我曾听我祖父讲过摸金校尉的规矩,和盗墓贼大有不同,盗墓贼都是胡乱挖,胡乱拿,事做得绝,管你什么忠臣良将,什么当官的还是老百姓的,有谁是谁,没半点规矩可言,就算有也都是农民们自己琢磨出来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摸金校尉们干活,凡是掘开大墓,在墓室地宫里都要点上一只蜡烛,放在东南角方位。然后开棺摸金,死者最值钱的东西,往往都在身上带着,一些王侯以上的墓主,都是口中含珠,身覆金玉,胸前还有护心玉,手中抓有玉如意,甚至连肛门里都塞着宝石。这时候动手,不能损坏死者的遗骸,轻手轻脚的从头顶摸至脚底,最后必给死者留下一两样宝物,在此之间,如果东南角的蜡烛熄灭了,就必须把拿到手的财物原样放回,恭恭敬敬的磕三个头,按原路退回去。
因为传说有些墓里是有鬼的,至于这些鬼为什么不入轮回,千百年中一直留在墓内,那就不好说了,很可能是他们舍不得生前的荣华富贵,死后还天天盯着自己的财宝,碰上这样舍命不舍财的主儿,也就别硬抢他的东西了。
最后我和胖子决定,干他娘的,做定摸金校尉了,什么受不受良心谴责,咱们就当良心让狗吃了,不对,吃了一半不对。不妨换个角度看,现在是八十年代,不是都提倡奉献吗现在也该轮到那些剥削劳动人民的王公贵族们奉献奉献了。不过这些死鬼觉悟很低,别指望他们自己爬出来奉献,这种事,我们就带劳了,打他们这些封建统治阶级的秋风,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
战略方向确定了,具体的战术目标,以及怎么实施还得再仔细商量。
在盗墓之风最盛行的河南,湖南,陕西这三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