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生的战斗,对其他人来说或许是一场惊险的战斗,不小心就命丧黄泉。
即便是身经百战的张威,巴伦等人,表现得并不轻松。
虽说干的是刀尖上舔血的活儿,但没人愿意天天在刀尖上跳舞。
整个团队里,除了丁修。
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并没有让他有半分恐惧,有的只有慢慢燃起来的热血,就跟打鸡血似的,非常兴奋,
来到这个世界十多年了,他也憋了十多年。
为什么这些年他的功夫慢慢落下,不如以前那么勤奋刻苦?
原因很简单,练了又能怎么样,既不能打,也不能杀,一打一个犯法,一杀一个牢底坐穿。
所以时不时的练一下,当成强身健体的娱乐活动算了。
但是今天的战斗,一下子把他的热血勾起来,子弹命中敌人眉心,手下又收割一条人命的快感,让他熄灭的武道之心重新活过来。
丁修知道,或许这辈子,他就这一次可以发泄的机会。
错过今天,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所以他才会跟过来。
即便前路危险,可能丧命。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就跟一个憋了八十年的老光棍走夜路遇到勾引他的女鬼一样道理。
明知道有危险,但也会义无反顾的上。
要么女鬼榨干他,要么他把女鬼摇散。
张威沉声道:“修哥,你不该来的。”
“怎么,怕我拖后腿啊,要不下车咱俩单练?”
张威不吭声。
他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不用武器的话,丁修能打他十个。
但战场上可不是拳头说了算,这年头,谁还玩近身,就像今天,双方的交火距离最远的时候隔着上百米。
只靠一双拳头,你拿什么打?
不客气的说,给张威一把枪,他能打十个泰森,一枪一个。
丁修实力强不假,但在战场上具体如何不好说,两人也没比试过,没法比试,总不能一人一把枪对练。
“这位兄弟说的对,修哥,其实你没必要来。”巴伦说话直接得多:“伱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那就是国际大事件了,轰动全球那种。”
“以后你得载入史册,全球老百姓听了你的故事,都得说一声牛批。”
说着,巴伦自己都笑了。
丁修要是死在这里,百分之百登报,尼玛,著名影星是雇佣兵,一把枪杀进毒枭老巢。
这新闻,不比变形金刚来的轰动?
“怎么,你也要和我练练?”丁修把手枪放好,目光一抬,对上车内后视镜里巴伦的双眼。
四目相对,巴伦心里发虚,用笑容掩护道:“我可不是你的对手,你要去就去吧。”
从业十多年,巴伦枪下的人命多了去,不说百人斩,几十条人命总有的。
但丁修那淡漠,草芥人命的冰冷眼神,他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他接的一个暗花,目标人物是一个帮会头目,性格残暴,喜欢虐杀,手下很多条人命。
目标人物不算强,交手不到三招就被他捅穿喉咙。
但气势确实强大得离谱,那种眼神,一看就是杀人无数,视人命如草芥的狠茬。
丁修此刻的表情,就跟那个凶残的帮会头目差不多,不,比那个还凶狠。
有的人是杀人杀多了,心性变得扭曲,行为举止奇怪,精神多多少少带点问题。
丁修不一样,那是杀人杀麻木了,没有感情。
要不是知道他是拍戏的,巴伦都以为遇到同行前辈了。
“头儿,你这兄弟什么路子,这么野?”巴伦开车的队友好奇的问。
他常年待在国外,并不认识丁修。
但他认识自家老大,不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