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二章 团聚(2 / 3)

独角兽和飞马也紧紧跟上。

血精灵的房屋全都是一根根血红色藤蔓爬成的,墙壁上满是各种美丽的花纹,门窗都非常精致,看起来很唯美,精灵族不止是长得俊美,他们更加爱美,对于美丽的追求,是深深刻在每个精灵骨子里的。

高宾的脚步停了下来,转头看向妹妹,脸上有些激动,“娜娜,你没有忘记家在哪儿吧?”

娜娜眼中泛出泪光,用力点点头,松开李风的手臂,向着一栋稍矮的房子跑过去。

房子里的人可能察觉到外面的动静,推开了门,一个与娜娜宛如姐妹花的精灵呆立在了门口,痴痴的望着飞奔过来的身影。

“妈……”娜娜扑入了精灵怀抱,这一声‘妈’喊得简直肝肠寸断。

见到母女相拥大哭,李风和大舅哥相视一眼,显然两人都不适应这种催泪的场景。

“妈,我带客人四处参观一下。”等了一阵,母女俩的哭声还没有止歇,高宾高喊一声,拉着李风走开了。

独角兽和飞马都跟在李风身后,主要是月光这小家伙不住的在李风左右跑来跑去,哈丽雅特不得不跟着,也不知道小家伙哪儿来那么多的精力。

大舅哥的举动非常贴合李风的心意,这让李风看大舅哥顺眼了许多。

“艾伦,你能不能跟我说说娜娜这段时间的遭遇?”高宾领着李风漫无目的的胡乱走着。

“其实娜娜是我从奴隶贩子手中买下来的,”李风第一句话就让高宾脸色微变,不过他这次没有马上发作,沉住神听李风继续说下去,“你也知道,我拥有一半的血精灵血统,那天去奴隶市场,准备买几个仆人回家的,却无意中撞见娜娜,所以就花钱从奴隶贩子手里把人买下来。”

李风边走边讲,把遇见娜娜之后所发生的事,给大舅哥说了一遍,这家伙重点讲的是他放血救娜娜的一幕,而且用词极尽夸张,竭力夸大自己的功劳,不停的宣扬自己是多么的爱娜娜云云。

不过大舅哥明显没有被李风迷惑住,只是风淡云轻的笑了笑。

李风心说,大舅哥虽然脾气火爆,却不像是个草包,看来想糊弄他还真有点难度。

有了这个觉悟,李风后面的叙述就简单多了,干巴巴几句话就把事情交待清楚。

高宾若有所思道:“原来你以前还是个公爵?不过你就准备当一辈子强盗吗?以后娜娜回来的时候,要怎么对人说你的身份?”

李风哈哈笑道:“有什么难说的,直接说我是整个埃佛勒斯山的主人就行了。”

他这一句话,很浅显的暴露出自己的野心。

“艾伦,我想问问你,你知道埃佛勒斯山脉有多大吗?你知道大山里有多少强横的土著?又有多少强横的魔兽?就连哈丽雅特大人都是出自埃佛勒斯山,想要征服埃佛勒斯群山,你觉得有可能吗?”高宾被这个新晋妹夫的野心给逗笑了,“是,我知道你的实力很强,只用一刀就击败了我,但是想成为埃佛勒斯山的主人,我只怕这些还远远不够。”

“光说是没有用的,以后我会用事实证明给大舅哥你看,”李风不想纠缠这个话题,他倒是对精灵的武技有些好奇,“大舅哥,听娜娜说,你在你们部落里武技能排上前五?排在你前面的,实力比你强多少?”

高宾苦笑一声,见李风转移话题,只好顺着李风的话接下去,“精灵族本来不以武技见长,就算是在部落里排前五,在你的刀下也连一招都撑不下来,我想就算部落里武技最强的大侍卫长,也多半撑不住你三刀。”

高宾的话里多少有些丧气,他往常在部落里,没少炫耀自己的武技,这时候才发现,这种炫耀是多么可笑,精灵所能保护自己的,始终还是天赋箭术,或者是魔法。

精灵族出产魔法师的比例要比人类高不少,不过精灵族的人数相对太少,所以整体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