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留两碗可以闲时品品。剩下的,我带过去和两位师兄以及师姐一起吃。”
魏天看了看庄元,眸光深邃:“我素来不白拿别人的东西。”
庄元温和道:“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前辈收着就是。”
魏天沉默了半晌,端起边上多出来的两碗,放到了一边的玉盘上,道:“你这叫杨枝甘露是吧?我感兴趣得很,那我就收下了。我也不白拿你的东西,日后,有需要时,尽可以来找我。”
庄元心道,他这是送礼送得讨巧,无意中……抱到天下第一鲜的大腿了?
好吧,感觉还不错。
庄元也不扭捏矫情,当即道:“那晚辈便多谢前辈照应了。晚辈告辞。”
他端着玉盘离开了玉膳堂。
他走了很久,魏天仍旧看着他离开的方向,缓缓地捋着自己的胡子,道:
“桑莲啊桑莲,你当真收了个好徒弟,真叫老头子羡慕。我若早知道,必定先下手为强。”
收入麾下,就是天天看着,也很合乎心意。
……
庭院中。
四人围坐在一张石桌上,各坐在一个方位。
吴渊搓了搓手:“庄元,这是你做的?这卖相也太棒了,光看着就叫人口水横流了。”
萧妙音道:“着实不错。”
殷南华道:“叫人吃惊,小师弟你才去了一会,转眼就回来了,还捎带回来了如此精致的菜肴。”
庄元道:“大家别客气,快吃快吃。”
众人就等他这句话,立马大快朵颐起来。
入口的那一瞬间,没人说什么,可是一个个眼神的变化却非常明显。
惊艳不已!
吃得干干净净的碗,就是对庄元手艺最好的证明。
吴渊的味蕾得到了满足,拍着肚皮,随口道:“庄元,你不是莫城第二大家族庄家的大少爷吗?居然也有做菜的爱好吗?我看同年纪的恨不得离厨房这种烟火气的地方八百丈远才好呢。”
做饭,对他来说算爱好吗?
扪心自问一番,一开始绝对不是,但后来确实逐渐喜欢上做饭了。
要不是点不起外卖,他也不会自己买点菜回去做。
说到底,是为了节省生存成本。当他还是学生的时候,实在是太穷了。
究其原因,还不是因为养父养母对他太抠门了。
亲生儿子和养子的生活待遇,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云泥之别。
他从饱含着期待,到逐渐不抱期望的过程,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叫你一声儿子,给你一双碗筷,未必真的想拿你当孩子。
有些事,还是不要抱期望得好。
他们对庄元,除了学费不得已每次都必须交付,其他方面一律克扣得不行。就算手头实在吃紧,好不容易说服自己去要也不给,还美其名曰“锻炼自己”。两次不给,事不过三,庄元就再也没有要过。
他不喜欢做那种既丢脸又达不到效果的无用功。
学生时代,在别人能随意揣着零花钱的时候,他已经想着借抄作业,帮代购各种演唱会票、抢手办,抢音乐会票的方法给自己‘创收’。
再大一些,真正上大学了,就真的有时间做各种事情。
能做的都做了,从一开始的发传单,到后来的销售、家教、奶茶店兼职、咖啡店兼职、专业代购,还有去公司实习挣钱,甚至还能利用业余时间给校园失恋的男生做心理辅导挣点外快。
这样的人生经历,似乎确实很丰富,但如果换一种出身,他倒是希望能安稳些。
就算空闲一些,无所事事也好。能在空旷的街道上走走停停,随意听听歌,窝在床上看看电视,偶尔还能伤春悲秋感慨一下青春。
但希望也就只是希望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