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敢轻易入眠呀!
当东方微亮,郑鸿宾马上就爬了起来,提枪朝着前方走去。
“小郑,前方没有情况,非常安全!”
一个特工,看着郑鸿宾走来,躺在地上,困困的眯着眼睛,低声的说道。
“嗯嗯。”
郑鸿宾哼了二声,继续一人,握枪,弓腰前行。
在前行了五十米后,郑鸿宾发现了被炸死的警察。
“有点浪费,五十发驳壳枪子弹,一枪未放!”
郑鸿宾在尸体身上,翻找着,小声的说道。
此时的郑鸿宾,口袋里,已经搜了十几元,身上挂着二个驳壳枪枪套,二支感觉最新的驳壳枪,已经被郑鸿宾装入了枪套。
子弹,那是决不能浪费,郑鸿宾体力很好,不停地把搜到的子弹,装进后背包里。
七名警察,已经重伤死去。
郑鸿宾又继续小心前行,在前方七八十米处,又发现了五名警察的尸体,不过这几名警察,好像都被搜身了,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搜到,只搜到了00多发子弹。
“唰唰!。唰唰!。。”
郑鸿宾悄悄的移动了几步,趴了下来,看向了声音的方向。
这种声音,太熟了,不是人的行走声音,应该是个子比较大的动物。
一会后,一个黑色的动物,直直地走了出来。
“妈的,原来是它!”
郑鸿宾看着眼前的动物,放下了步枪,不慌不忙,拿出了二支满弹的驳壳枪,就这样“沙沙”地,慢慢地爬向了黑色动物。
这种出生在山里的黑色动物,不怕人,长的不像羊,也不像鹿,可傻了,最容易被人捕食。
这种动物的肉肉,可好吃了。
但就是很难在山里遇见。
这种黑色的动物。
早上和晚上出来觅食,以吃草为主,偶尔也会吃肉。
这次这种跟山羊一样大小的黑色动物,肯定是闻着血腥而来。
“啪啪啪。”
十多米的距离,郑鸿宾不等了,手持驳壳枪,双手瞄准,突然扣动了扳机。
“什么情况?”
听到枪声,肖建国一个翻身趴了起来,看向了前方。
“科长,肯定是宾宾,我去看看!”
“去吧!”
三人晚上住在一起,二人都知道,早上的时候,没睡多长时间的郑鸿宾,独自出去了,只是二人正瞌睡,谁也没有理会?
陈金旺“嗖”的一声,就窜了出去。
“都起来了,朝着枪声的方向,摸索前进!”
此时天已经大亮。
肖建国看见郑鸿宾早早出去,没有让部队一同前进,就是为了多睡一会,在等郑鸿宾侦察回来。
“小郑,你是什么枪法?十颗子弹,打中了七发,鹿血可是宝贝啊!真是太浪费了。”
快速赶到了枪响的地方,肖建国此刻抱着已经死去,身体温热的黑色动物,就是大口吸允鲜血,嘴里不满的说道。
“第一次使用驳壳枪,能打中七枪,已经很准了。”
郑鸿宾可不敢喝黑色动物的血,那个血,太阳刚了,喝了后,身体燥热,根本就受不了。
肖建国是真无语了,自己明明是嫌郑鸿宾枪法太烂,可是。。
天亮了,一名特工在前带路,二十三人的队伍,一起朝着前方走去。
为什么不在夜里,通过必经之路?
特工们都心里明白,就是害怕,被自己人伏击。
如果被自己人伏击,那就死的太冤了。
“小郑,还能再打上其它动物吗?”
看着手下“呼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