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广场很出名,很多人都会来这里求婚,因为成功率很高,而且这里的寓意很好。
陆初尧不太感兴趣,却也跟着过去。
吵吵闹闹,围了一圈人。
因为宁笙长得好看的缘故,愣是拉着陆初尧杀出去了一条血路,走到了最前排,围观别人求婚。
陆初尧“?”
这有什么好看的?自家夫人脑子不太好?
还是说,暗示自己???
“嫁给我吧。”
男人穿着朴素,衣服洗的都快发白。看起来并不算太富有,面容也不算好看,只是芸芸众生的普通人罢了。
女方穿着高定的连衣裙,而且长得漂亮。
陆初尧开口“这个,应该不会同意吧?”
女方,不大会喜欢你男孩子吧?
宁笙摇头“你看到那个女孩子眼底的光了嘛?”那个女孩子看向男孩子的眼光很明显,绝对不是不喜欢的。
陆初尧并没有在意那对男女,看向宁笙。她的小妻子似乎很喜欢这种热闹,在非常认真的看这场求婚的结局。
旁边的人都在摇旗呐喊“嫁给他。”
这时,一旁有声音开口“男女差距这么大,女方会喜欢男方嘛?怎么可能?还用这种舆论压力性质的让女方为难。”
这边聊天,那边也有了动静。
女孩子扶起来男孩子。
“大哥,你别这样,这么多人呢,我不是说嫁给你了嘛?你怎么还来这里啊?”女孩子看向男孩手里头的戒指,并不嫌弃。
宁笙看过去,这是个勺子戒指。
勺子戒指 : 寓意着冒着生命危险的爱。
是一个穷人没有钱给心爱的爱人买定情信物,就去偷主人的勺子,把勺子的柄截下来做成了勺子戒指,但是如果被主人抓到就会被打死,所以又意味着冒着生命危险的爱。
虽然,大哥穷,但是大哥爱你。
男人开口“听说这里吉利,而且能够一生一世,所以我才想带你过来。”笑的很开心。
这是,最为普通的幸福。
女孩摇了摇头“不用,我们会幸福的,不用借助外力的。我也快毕业了,你不用操心我了。我也能打工赚钱的。”
“不用,我的女囡囡就应该这么光鲜亮丽的,脏活苦活都我来干。”男人笑的很甜。
女孩拒绝“我也可以养你的,你都给我买衣服了,都舍不得给自己买,其实我今天也有礼物送给你,我也给你买了一身衣服。”
“…………”
本来是求婚,最后却变成了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