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用于支付在职期间的住房(含购买和租赁)、大件耐用品消费和缴纳学费,只有在退休后才可以全部提取至个人账户。
而针对更高的十六级以上的公务员,则公积金和廉政金制度并行,也即是这个层级的公务员既可享受百分之二十五公积金的同时,还享受额外百分之二十五的廉政金,廉政金会存入专门的廉政账户,不过廉政账户里的廉政金在职期间不能动用,只有当该公务员退休后才会一次性转入其个人账户。
当然了,公积金和廉政金这两种福利待遇,都是在职并且无职务犯罪的情况下才能享受,如果犯了贪污腐败、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等职务犯罪的话,结果自然是取消其账户,并且追回其已经使用的公积金。
对了,或许有人会觉得新朝制定的俸禄级别有点偏高,实际上还真是不高。
要知道这之前隋朝官员的俸禄,也是以斛来计算,一品京官(太保、太尉、太傅等)的粮俸是一年四千二百斛,二品为两千一百六十斛,直至最低的九品官员俸禄三百六十斛,除此之外还有各种赏赐、折现、年礼等等杂项。
而新朝公务员薪俸制度便是以此为参照,但更务实也更宽厚,比如说五级公务员的总年俸便超过了隋朝九品的官员的俸禄。
除此之外,更规定只要成为五级以上的公务员就可以自动获得“功民”身份,可以分配一定的“公务田”(类似隋朝的职田,毕竟要考量这个时代人的土地情节)。
当然,待遇好的同时,职责也更为明确,什么“公务员行为守则”、“公务员升迁管理条例”这些配套的文件早就拿了出来,不但固定了“逢进必考”的原则,也针对渎职、怠职等责任加大了惩罚的力度。
当然了,为了展示出新朝的好处,之前所有投效的县属胥吏、衙役,基本上入职基准都是从二级公务员起步,并且规定业绩考评连续三年为中上,并且职内无重大过错者,可以直接免考晋级。
还有就是,也别担心这二十、二十一级的公务员俸禄给得太高了,因为正常状态下也就只有当朝的首相和次相能拿到这个级别的俸禄,并且还拿不了多久,因为首相的一个任期为五年,并且每个人一生也就能任两届(无论连任与否)。
而至于说这针对高级公务员设计的廉政金,到底能不能起到促进廉政的作用,这可就不好说了。
反正,哪怕到时候真出现了某个官员贪腐了十几个亿的巨款,还买下整整一个小区,然后在里面公然安置了上百个情妇这种事,就算什么廉政公署、情报局都查不到,民间不是还有政侠么!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