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还是分得清这罐咖啡不是一般品质。
等弗伦背靠木制椅子,右手拿着一份新鲜出炉的特里尔日报,左手端着芳香扑鼻的咖啡时,弗伦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在英剧里面的男主角,在世的福尔摩斯。
可惜,弗伦可能永远变不成英伦剧中的男主角,因为他很快将刚喝下嘴的咖啡吐了出来,不是因为咖啡的滚烫,而是因为咖啡中浓浓的苦涩味道,而滚烫使得苦涩更加浓郁。
幸好没有将报纸打湿,要不然弗伦只能去就着湿湿的报纸,去认清那些模糊掉的铅字了,擦干自己那么狼狈的痕迹之后,弗伦看着只喝了一小口的咖啡,脸上皱的比喝了咖啡还苦。
“倒?不倒?”弗伦心中有些碎碎念,但是很快弗伦还是决定喝下自己亲手研磨的咖啡,怎么能浪费食物呢,自己做的自己就要吃干净,包括饮品。
于是,弗伦只能一边喝着明显是自己加多了咖啡豆的咖啡,一边一点一点地看完了报纸。等到弗伦完全读完报纸之后,伸了伸腰,才发现自己已经看了一个多小时了。
但是,没等弗伦安排自己忙起来,他就告诉自己,这就是自己的生活节奏,以后不能想之前那样制定一个根本没有目的的瞎忙计划了,自己应该该忙忙,该歇歇。
现在的特里尔的绅士,或者说整个世界的绅士阶级都是像弗伦这样的作息,甚至是比弗伦还懒散的大有人在,毕竟现在相比与后世的那种分秒必争的态势,现在的世界还是颇为懒散的。
“我不再是打工人啦。”弗伦认清了这个事实,并不禁点了个赞、喜笑颜开,然后还是决定要去图书馆去进行生命要紧,这是伟大的先祖伯特利给亚伯拉罕们的催促。
弗伦走出屋外,一边散着步,一边欣赏着特里尔的景色,等到了图书馆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两个小时了。弗伦在中途找了一家面包店,品尝了一下这个世界的美食风格后,便决定将午饭作罢了。
时间很快就在弗伦一天天的阅读中度过,幸好这些天风平浪静,弗伦可以安稳地度过穿越以来第一个平静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