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包青天的刀!(2 / 2)

之前的开封府规定不合理。

凡是平民要告状的,不能直接进衙门上大堂向知府申诉。

而要先将状纸递给守门的府吏,再转呈给知府。

至于究竟是否审理,何时审理,则再由这府吏通知。

这守门的府吏为“门牌司”。

因为这“门牌司”的存在,诉讼的百姓无法直接见到知府,想要使自己的官司可以尽快处理,便只能被刁滑的“门牌司”讹诈勒索。

即使冤情再大,若没有打通这个关节,也是告状无门,有冤难辨。

所谓“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便是因此而来。

而且,如果这原告人银钱没使到位,就算得以处理,府吏们在一边歪曲事实,蒙蔽知府。

这案子也很可能无法依法处理成为冤假错案,甚至最后弄得“原告变被告”。

而他这一招“开正门,径使至庭,自言曲直”,就让“门牌司”便成了纯粹的“看大门”的差事,而府吏们也无法蒙蔽长官,歪曲事实了。

欧阳辩对包拯直击要害的手段感觉到佩服。

若是其他的官员,肯定会想着和稀泥,打好这些府吏们的关系,以期待府吏们对他工作的支持。

但包拯却是直接将盆盆罐罐打烂,才不管你在想什么呢,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不惯你这坏毛病!

别以为府吏们是可以人人揉搓的对象。

开封府有府吏六百人,府中的一切事务也都要经过他们。

面对如此繁复的工作,自然需要开封府府衙这六百府吏的全力配合,包拯才能治理好偌大的开封城。

然而,当时开封府里的官员、属吏大多是朝廷官员的亲信或者权贵人物的子弟,在衙门里挂个职务、混个资历,基本都是些懒惰不堪、疏于职守的人。

他们不仅知法犯法、欺压良善、贪污成风,甚至会联合起来欺压刁难新到任的长官。

以前的知府,能够处理好的上去了,处理不好的就被搞下去,不然在包拯之前的180多位知府,怎么才八十多位上去?

而且在北宋一百七十年不到的历史中,却有一百八十人担任过开封府尹,却只有近八十位宰相,可见其更迭之快、升迁之难。

而这原因除了得罪贵人之外,有不少就是栽在这些府吏手里的。

欧阳辩在包拯这里学会了一招。

包拯的第一刀落下,第二刀又即将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