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贾先生电话的时候,苏洋还正走在回家的小路上。
即使已经临近初秋,但是魔都的温度好像并没有丝毫减弱,依然是那种能热死人的程度。
唯一的好处是天气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的潮湿,这让人的舒适度直线上升了许多。
接起电话,苏洋道,“贾先生?”
贾先生低沉有磁性的声音从对面传来,“是我。苏总。您让我处理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
苏洋算了算时间,从自己让贾先生处理,现在连一个周都没到,刚刚6天,贾先生的速度还真是快啊。
接下来,在电话里,贾先生向苏洋汇报了一下他处理的楚红和王导的事情。
贾先生的步骤很简单,杀人不如诛心。
有着常年处理此类事情经验的他,没有上来就调动舆论,而是拿着苏洋的证据,直接以经纪公司的名义报警,说楚红涉嫌商业受贿罪,要求警方控制楚红。
有着充足证据,加上贾先生在魔都的关系,一直待在魔都没有走的楚红直接被办案人员带去调查。
但是贾先生从一开始的目的就不是楚红,而是王导
没有了楚红,王导就是一个任人捏的软柿子。
贾先生从圈内知名公众号的界面里保存了王导的访谈记录,然后一纸诉状把王导告上了法庭,起诉他损害了电影,剧组和影视公司的名誉。
在起诉王导的同时,他还把这些传票,证据发给了那个公众号的公司,要求对方出庭作证。
那个公司一见到证据链如此完善,也怕自己受到波及,所以连忙派人出庭作证,甚至拿出了访谈时的录音证据,证明这些话都是王导说的。
于是在贾先生的人脉疏通下,法院很快开庭。
在证据链无比完善的情况下,王导被判罚赔偿苏洋的影视公司四万三千元的名誉赔偿费用。
王导想要上诉,但是他没钱,没关系。
想要赔偿,但他之前的钱都已经被掏空,现在哪里还有钱?
再加之他的“上线”楚红迟迟联系不到,这让他更是不知所措。
不知道自己到底该认怂,还是该死撑着。
这个时候贾,先生找到了他,提出自己一方可以撤诉,或者不要他的赔偿,条件就是王导需要出庭来当证人,控告楚红。
王导在走投无路之下只能答应。
很快,楚红的案件也开庭审理。
贾先生控告的是楚红商业受贿
楚红在韩怡出走时收受贿赂,透漏商业机密。在近期想要跳槽外部经济公司时,收取贿赂,带走公司多名艺人。
两起事件致使苏洋公司损失人民币三千两百六十万元整。受贿总额在一百三十万以上。
要求楚红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为有着苏洋的视频,录音,有着王导这个认证,贾先生的证据链,人证齐全。法院判贾先生胜诉。
但是在但却没有支持他这么巨额的赔偿,最终只判罚楚红赔偿了五十六万。
但是对于她的量刑上,却按照“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条例,判处楚红12年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楚红当庭抗议法院的判决,要求上诉。
不过这些本身就在贾先生的预料之中。不过他的目的本身就不只是为了让楚红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是为了法院的判决书。
在两个判决下来以后,贾先生直接联系之前所有发过苏洋《斗战胜佛》负面新闻的网站。
律师函,胜诉的文件加上他拟好的报道文章一起邮寄过去,目的非常明确要不然法院见,要不然发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