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蛋筒(4 / 4)

以刑去刑。

儒家以仁为核心。强推均分制,必要大开杀戒!大开杀戒,还谈什么仁?所以即便触犯均分制,朝廷也不好管,睁只眼、闭只眼,囫囵着也就过去了。

均分制与宗法继承制的矛盾的背后,是法家与儒家的矛盾!

是对同一个世界的,不同的治世理念的矛盾。

矛盾即对立统一。

这两者的矛盾,也不是说非此即彼。

实际上,正如万物负阴抱阳、一阴一阳之谓道一样,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法家也是为了实现仁。刑杀是手段,去刑去杀才是目的。

儒家也离不开法,没有法的护持,谁听你比比、仁义之道谁会自觉的去遵守?

所以,法儒谁也离不开谁。

阮媛媛的这案子,按制来说

——以宗法继承制的路子的话,郭山死了,财产就该归郭俊所有,其妻子阮媛媛是没有继承权的,其父母、兄弟也没继承权!

郭俊年幼,不能执掌财产。那么,一般来说就是参照[皇帝幼弱不能执政、太后垂帘]的套路。

该由郭俊之母阮媛媛打理。

——以均分制的话,郭山只有郭俊一个儿子,不用均了,只有他来继承!

所以,按制来走,这案子并不难。

郭玉山无论如何,都是吃不到郭山遗产的。

除非阮媛媛、郭俊都死了。

那么,兄终弟及,他才能继承!

现在,阮媛媛、郭俊都还活的好好地!

但是!

在这之外,偏偏还牵扯到了孝道、兄友弟恭、宗族这东西。

郭玉山与郭山是弟兄、同宗族一个爹妈的,兄长死了,留下了幼子继承家产,做弟弟的帮着照顾贤侄、生意,这很符合兄友弟恭吧?

阮媛媛毕竟是外人!让她打理我郭家生意,还不把家给卖了?

何况父母还在,郭玉山还能借用父母的话来背书!阮媛媛、郭俊都是晚辈,都该孝顺的!你敢不听话?不听话就是忤逆不孝!就是十恶不赦之罪!

刘玄思想着这些,不由的也感到蛋筒!

忽而想到前世的继承法——他并非法律专业,本不知这些,但曾看过一则新闻,那是个百亿资产的家族,因为财产继承闹到法庭对簿公堂,引起网络关注!报道之中,各路小编蹭热度,对继承法来了波普及教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