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星期后,阎煜和安沅带着林小东去复检它骨折受伤的那条腿。
孔翰墨检查完,林小东的脚骨折复原的情况很好,拆了石膏板,基本上就可以沾地走路了。安沅很开心,阎煜看着那拉布拉多绕着两人走来走去的样子,心里也觉得有点异样的暖。
林小东现在对两人的亲昵程度,完全就是已经达到了新主人的状态了。
“孔院长,林小东的嗅觉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啊?”
安沅就提出了自己的这个疑问。
孔翰墨问了有什么反常的,再仔细检查了狗狗的鼻子,“它的嗅觉应该没有问题,你看它鼻子还是很湿润的,如果它的嗅觉细胞出现异常的话,从鼻头这里就会反应出来。”
孔翰墨转身拿了个消毒棉花,稍微往林小东的鼻子凑过去一点,那狗子就迅速地把头扭开了。
“它对某些食物会嗅闻很久才决定要不要吃,可能是一种应激反应。”
“比如说它之前吃到过某个气味的食物,但是那种食物吃完之后让它不舒服了,那它再下次再遇到的时候,它就会犹豫。”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这只狗之前接受过拒食的训练,但是它在外面流浪太久之后,需要自己觅食,为了分辨食物是不是可以吃,也有可能产生你说的这种情况。”
安沅点点头,大概了解了。
“那上次梁丘教官带着训导员来的时候,林小东没有认出来,那是不是说明它不是那位训导员之前带的那只警犬啊?”
孔翰墨再次给出了他专业的解释。
“狗狗认出自己的主人,第一是靠嗅觉,之后是听觉,它可以分辨出主人说话的声音,甚至走路的声音,最后才是视觉,主人的身高外形特征这些。”
“如果说上次那个训导员去的时候,林小东不但没有亲近,反而还有自卫的敌对反应的话,应该就不是同一只犬了。”
安沅叹了口气“那有可能是李警官太想念他的警犬了,长得像,他就认错了吧。”
毕竟纯种的狗狗真的长得大同小异,不像串串,长相各异,那一认就是一个准的。
“好了,回去不要让它剧烈运动,还是跟其他的狗狗先隔离开来,它的脚彻底复原还需要一个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好的,谢谢孔院长!”
不等阎煜弯腰想把林小东抱起来,它自己翘着那条腿,靠着另外三只脚已经完全可以走的很好了。
“没事,之后就不用再抱来抱去了,狗的生命力还是很顽强的。”
“一会儿上下车的时候,抱一下,别让它自己跳。”
“好的!”安沅开心地撸了一把林小东的脑门,给它戴好牵引绳,狗子就乖乖地跟着她走了。
回去东郊山上时,阎煜忽然说道,“要把林小东带回博公馆么?”
博公馆是阎煜在市区公寓的那栋楼的名字,刚刚改了,之前叫通德公寓,业主们觉得这名字不好,于是就投票选出了博公馆这个新名。
“带回去你那里的话,那要照顾它很麻烦呢。”
“你每天还要打扫家里。”
拉布拉多是短毛的品种,其实掉毛很厉害的,安沅觉得阎煜这么洁癖的,肯定会受不了家里到处都是狗毛。
阎煜当然也不是一时兴起,潇安沅已经开学了,为了这狗,她现在都很少留宿在宿舍,基本上属于天天往返学校和萧家祖宅的通勤节奏。
这每天浪费在路上的时间就要两个小时。
最主要的,这就完全彻底的剥夺了他跟小女生相处的时间!
除了在学校偶尔一起吃顿午饭,晚上她一下课就着急回去了,如果不是今天一起去孔翰墨那里,阎煜又已经快一个星期没跟她单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