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角色。
“傅哥,你记住,我们墨龙这次首要目标是让建银文化在董事局会议上提出动议,要求将电影,电视的投资以及版权进行分拆出售,然后再对现有高管团队进行整理和清洗……”
李墨的第一句话就让傅若清感觉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
即便再没有商业常识的人也该知道一件事,如果先将企业的优良资产出手掉,那么剩下的不良资产岂不是只能烂在自己手里?
建银文化好歹是个投资机构,他们的人有那么傻么?
再说了,傅若清从得知自己将要负责的工作内容之后,他好歹也是做过功课的人,自然知道建银文化虽然号称是‘大股东’,但他们的占股比例仅为25,这点股份与李氏姐妹的合计37相比,根本不足以撬动大局。
傅若清将自己的顾虑向李墨说明之后,很快他的问题便得到了解答“傅哥,你所顾虑的内容在一般情况下的确是个非常大的障碍,但建银文化和一般的投资、经营公司有着根本性的不同。”
“建银文化虽然号称是一家市场为导向的投资机构,但是它的很多l都具有国有企业背景,所以在这些人看来,如果野马奔腾是一条开始漏水的船,这些人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同舟共济,到达彼岸,而必然是先把船上的值钱东西和救生圈拿到手,找个合适的机会跑路……”
(l有限投资人,可以简单理解为出资人,即只负责将钱交给投资机构进行操作投资,但是不干涉投资机构的日常运作和管理的这类投资人。)
“这个,其实也挺正常的。”
作为在体制内厮混多年的人,傅若清很容易便理解到了李墨的意思。
既然一家投资机构的出资人有国有企业背景,那么他们的钱必然也是国有资产了。
这年头国有企业的头头脑脑们,最怕的事情莫过于背上‘决策不利,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罪名,所以站在建银文化的角度来看,李明去世后的野马奔腾,早就已经是条破船了。
只要能够收回自己的投资款,建银文化才不会管野马奔腾的死活。
对于这种心理,傅若清自然是深有体会。
然而,他还有一个问题。
即便是能够说服建银文化提出动议,但野马奔腾的股东那么多,又如何能保证这样的动议会在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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