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道这个时空的《大圣归来》是由光路传媒占据了大部分投资的时候,李墨是真的单纯只是想找个机会,和王长天见上一面,然后和对方谈谈一起投资的事情。
和前世一样,光路传媒也压了不少钱在这个项目上,如果墨龙提出愿意分担投资,光路不说倒履相迎,至少最低限度不会太过抗拒才对。
参与了投资,墨龙就有机会以此为突破口,与动画制作业内的专业人士进行接触。
没想到,《爸爸去哪儿》的收益具备这么大的吸引力,居然让光路传媒先打起了李墨的主意……
既然如此,你不仁,我不义!
虽然因为要湘南卫视出面合作而付出了一些代价,但总的来说,墨龙在这次版权交易中已经完成了90的目标。
首先,将一个未来潜力有限的综艺真人秀版权卖了个好价钱。
其次,获得了一亿元的流动资金。
最后,拿到了《大圣归来》的绝大多数投资和电影版权(还有极小部分的投资在一些小公司手中,不影响版权),让李墨预想中的天朝神话宇宙有了实现的可能性。
这还有啥不满足的?
…………
另一方面,光路传媒在得到墨龙这边的确认,同意他们提出的方案,利用《大圣归来》的投资额度抵充一部分版权金的时候,王长天和李小萍也长长的出了口气。
“终于把这个雷扔出去了……”
这是他们俩在这个问题上的共同想法。
当年王长天在选择对《大圣归来》团队进行投资的时候,他可是真正了解过动画电影制作的艰难程度的。
当时这部电影已经在导演田晓鹏的带领下,默默的制作了差不多六年,当时王长天确认要进行投资,就是觉得应该能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看到成果……
然而《大圣归来》这个项目的预期完成时间还是一拖再拖。
刚开始的时候,王长天是让人每个月报告一次进度的。
打破这个习惯的原因是在送给王长天的报告中,连续三个月收到的报告都有一些内容是完全相同或者是近似的。
比如“团队在制作山妖与树林中追逐小唐僧这段剧情,动画制作师xxx离职;”
再比如“团队继续制作山妖与树林中追逐小唐僧这段剧情,动画制作师xx离职;”
又或是“团队还在制作山妖与树林中追逐小唐僧这段剧情,动画制作师xxx离职;”
…………
连续三个月的报告,除了某些细微之处的相关责任人名字有所改变以外,大致内容居然是毫无变化的。
仿佛这段时间停滞的唯一的成果是某几位动画制作师走人了,然后又来了几个新人……
等到第四个月,再也坐不住的王长天将《大圣归来》的导演田晓鹏叫到办公室一番询问之后,他才悲哀的发现一个事实由于国内的3d动画制作技术与国外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差距,为了达到想要的效果,只能通过延长制作时间来慢慢抠细节……
报告里所说的那段‘山妖在树林中追逐小唐僧’的戏份就是最好的例子。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报告里的情况还算是有所遮掩之后的结果。
田晓鹏告诉王长天,实际上那段戏份制作团队已经折腾了半年了,前后走了差不多快两位数的动画师……
知道整件事情的经过以后,王长天只能一边勉励田晓鹏再接再砺,钱的事情不用太在意,一定要做出自己想要的结果……
而等到田晓鹏离开之后,王长天马上命令李小萍以后有关于《大圣归来》的事情,不用再按月向他提交报告,只需要每半年向董事长办公室提交一份经过财务审计的支出情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