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牧带着于小晚到了地头儿,先让于小晚看着他掰几个,又让于小晚掰几个给他看。
于小晚是个聪明的,之前不得技巧那是因为没见过,陆牧这么一说她也很快掌握了要领。
接下来再去掰,也有些得心应手。
只是和陆牧他们比起来,她的速度还是不够看。
陆牧一直跟在她身边,掰着她旁边两行的玉米,每当看到于小晚落后太远了,就跑到她那两拢里掰一会儿,这样一来,于小晚也总算能跟上大家的速度了。
掰下的玉米是不能从地里过夜的,因此也让秋收变得格外的忙碌。
不管多晚,不管天多热,只要决定秋收,今天就要把这部分活儿都干完。
午饭还是陆佳欣回家做好了带到地里。
“妈,您坐这儿休息会儿,我去把水和饭给您拿过来。”
李颖指了指树底下跟陆母说道,然后去给陆母拿水和饭。
原主印象里,婆婆和李颖这个大儿媳妇儿感情很好,现在看来,陆母对大儿媳妇儿好不是没有道理的,至少她于小晚做不出来这样的事情——她已经快要累死了。
什么收获的乐趣?什么秋收的喜悦?
n easy!!
她的两条手臂已经不像自己的了,腿也跟灌了铅一样的沉,如果这里有张床,她一定能在下一秒直接扑到床上入睡。
再看看陆家人,虽然也面露疲惫,却并未影响到什么。
该说话说话,该喝水喝水,该吃饭吃饭。
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按理说她这个灵魂没有经受过劳动的洗礼,可这身体也应该经过劳苦的淬炼吧?
为什么这会儿她感觉到的是灵魂和肉体的双重折磨?
这不科学。
再看看得篮子里的饭菜,和早晨一样,馒头加炒芹菜。
一时间,于小晚脑子里只有四个大字——吾命休矣!
她还不想减肥啊,就算减肥也让她先吃饱了饭才有力气减嘛。
“小晚,去那边洗洗再吃东西。”
陆牧叫了她一声。
于小晚没有理会陆牧,她不想吃,更不想动,只想蹲在脚落里安静的种蘑菇。
见她动也没动,陆牧伸手拉着她的手腕往井边走。
“切,就我二哥会惯着她,才干多少活儿就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她掰玉米的时候,我二哥总接应她了,看着跟我们一起走,到头来比我们谁都少干一半。”
陆佳欣一直挨着陆牧他们掰,看的清清楚楚。
心里也更加不平衡。
往年秋收,二哥都是去接应她的。
有了于小晚,别说等二哥接应了,弄来弄去,二哥比她掰的还慢了。
“小晚年岁小,又是你二哥媳妇儿,你二哥接应她没错。”
陆父此时开了口。
这个女儿被妻子惯坏了,昨天表面上当着于小晚说了好几句她的不是,背地里,妻子又给她钱让她买新衣服,弄得她到底也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
“佳欣,小晚是要和你二哥一起过日子的人,你二哥怎么对她都没错,你不要再搅和了,小晚要真和你二哥离了婚,受牵连的除了你二哥就是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