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28岁小伙竟遇到瓜中瓜(1 / 1)

正如某位作家所说,平静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这句话在我们公司体现的那是淋漓尽致。

事情是这样的。

由于我们公司历年七一都有唱红歌的活动。

再加上昨天是建党一百周年。

所以这一次的活动搞的分外浩大。

直接将地址选在了我们这里人流量最大的露天广场进行。

还请了各界的领导来看。

又因为我的外貌比较精干(也就是帅气)。

所以这次合唱,我当仁不让的成了领唱。

听到安排的时候,我是崩溃的。

在七月盛夏美好的夜晚。

别的年轻人都是吃完晚饭带着女朋友上街溜达消暑。

最不济也是成群撸串聊天把酒言欢。

而我就得穿个白衬衫,抹个红嘴巴站在台上当领唱!

一想当时被路人围观的情景。

我尴尬的能用脚趾抠出三室一厅来!

于是乎,这样的前提之下。

我以身体不舒服为由请假,躲过了这一次的合唱。

但是!

在今天上班的时候,监工突然告诉我。

因为昨晚活动结束的太晚,他发现了一个大秘密。

那就是,之前闹出私奔风云的小主管和小鲜肉。

这俩人又他娘的在一起了!

不仅如此,昨晚活动结束之后,两个人一起去宾馆过的夜!

听到监工的言语,我当是就懵逼了。

好家伙…

这俩人玩的是真的花!

先是彼此相爱,双双私奔。

再是相互分手,形同陌路。

最后历经坎坷,破镜重圆…

明明是见不得光的不要脸行为。

愣是他娘的搞出一种打破世俗偏见也要在一起的爱情片的氛围来!

爱情片都他娘的不敢这么写!

就在我震惊之余,我突然反应过来一件事。

这俩人去宾馆的事情,监工是怎么知道的?

想到这里,我就看着监工,开口道“哥,你咋还知道人家去宾馆了?”

“你看见了?”

一听我这言语,监工那是一拍大腿。

然后一本正经的告诉我他亲眼看到的,昨晚那俩人就在他前面。

听到这话,我的眼里不由的闪过了一丝疑惑。

小主管和小鲜肉俩人的事情抛开先不说…

监工去宾馆干什么了?

仿佛是看除了我的疑惑。

监工赶忙解释说是因为昨晚唱的太晚,太劳累。

家又离得比较远。

所以就近找了个地方对付了一下。

兄弟们,什么叫做此地无银三百两啊?

这就叫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光顾着吃别人的瓜,无形之中把自己的瓜给爆出来了!

想到这里,我不由的暗暗感叹

玩还是监工会玩啊…

吃瓜看戏勾搭闺蜜,这是一样都落不下…

要不然人家是我领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