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霍霍,风驰电掣,没有拉车的胭脂马,在陈唐的督促之下,展现出了一匹马妖真正的速度。
一人一马,闯出衙门时,把杜望云等人惊动了。不过他们只是虚张声势地吆喝了一阵,赶了几步,随后便收了回来。
别说追不上,即使能追上,也不敢上去。
很快,杨秋雪带着剩余的侍卫兵甲也赶了出来,却只能望见一骑绝尘而去的陈唐背影。
“你们怎么不拦住他!”
李秋雪暴跳如雷。
杜望云陪着小心道“马太快,我们又没有绊马索那些……”
啪!
杨秋雪扬手便一巴掌打在他脸上。
杜望云吃痛,内心愤慨,却不敢表现出来,心中暗恨刚才陈唐在里头,怎地不把这疯女子一起杀掉……
不过想来也是,杨秋雪身边还有数名雄壮兵甲侍卫,想要得手,并不容易。这些贴身侍卫,可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一个个精悍勇猛。之前击杀杨子楚,有着趁其不备的意思。加上斩杀十余兵甲后,消耗可不小。破釜那一招剑法,并非随时随地能施展出来的。若是滞留下来,再击杀杨秋雪等,会耽误不少时间。夜长梦多,如果城门关闭,兵营的诸多兵甲赶到,可就形成瓮中捉鳖之势了,颇为不妙。
再说了,杨氏兄妹虽然为兵甲统领,但人马之中,又划分纵队之类,有队长头目等存在,并不会因为杨子楚他们身亡,而立刻变得群龙无首,一盘散沙。这是训练有序的人马,与乌合之众的本质区别。
总之一句话,陈唐要趁着时机,冲出城去。
得得得!
海碗般大的蹄子落在街道上,发出密集的声响,如同鼓槌暴击。
街道上有行人,稀稀疏疏的,他们听到暴风骤雨般的马蹄声,还来不及闪躲,就见一团火影飘了过去。
看上去,竟像一簇燃烧的火把一般,就连马上骑着的是谁,都瞧不清楚。
胭脂马放开四蹄,浑身气血蒸腾,使得全身皮肤色泽越发鲜艳起来。
陈唐暗觉诧异,据他所知,在原来的历史时空,有着汗血宝马的说法。便是说骏马奔腾的时候,汗出如浆,那浆水就跟血一般殷红,并因此得名。
但是这胭脂……
本身明明便是一匹脚力粗劣的枣红马呀。能具备如此神俊表现,应该是被马妖融合的缘故。套句时髦词,唤作“基因突变”了。
衙门的冲突,以及激斗,前前后后,耗时并不长。然后杨秋雪派人去兵营调兵,陈唐收拾行李,总共耗时,也不过一刻多钟。估计现在,那名去兵营的侍卫,才刚到目的地。
南服县城面积不算小,而从县衙去城门,有着一段距离。但胭脂马的速度,足以争取到有利的时间差。
这些东西,在陈唐出剑之前,便有过算计的。
县城东门,有人来往,数名守门兵丁懒洋洋地站在那儿——平时之际,守门的就左右各站一个,基本等于是摆设。不过杨子楚进城后,为了防止陈唐借机出城,便下了命令,让守将顾山派遣兵丁,增派人手,盯紧了些。
当然,这些守门兵丁和杨氏兄妹麾下的那些精锐兵甲毫无相比性,五个都抵不上人家一个。论起武力来,那兵甲每一人,几乎都等于武者人物。加上甲胄以及精良武器的加成,战力不容小视。
瞧着那些铠甲鲜明的装备,这些守城老兵们就一阵眼红。但有些东西是羡慕不来,反正到了他们这般状况,生活便是混日子,吃饷粮罢了。
得得得!
马蹄声雨打芭蕉般响起,颇为骇人。
守城的兵丁面面相觑,一个道“城中出了什么事?”
“难道大队兵甲要开出来,离开县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