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焚身烈焰典当于忘忧馆,至死不赎;代价取一次性自愈。货款两清,约成无悔!” 格式、内容与正常的合同不沾边,很难想象它是否具有约束力。唯独在右下角书写的落款有那么一点正儿八经的韵味。 忘忧馆八十八号。 6025年4月19日。 尤忘心逐字逐句过了一遍,才将它举到满脸期盼的刘志的头顶正上方。 “刘先生,刚才的话应该也听见了吧?您过目!” 现在的刘志,心思根本不在这些细枝末节上,快速将誓约文字复述一遍,勉强抬手一根手指在若彤的帮助下按上了手印。 “好了,可以开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