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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上山容易下山难,邢军没有料想到平地上行军也能如此。
相较于来西部时的一路平安,回帝都的一路确实坎坷了一点。
他还是没与黛西亚同床,所以夜间睡觉一直是在藤椅上解决的。冬天天冷,透风的藤椅使他睡的很浅,稍有一阵凉风钻入帐篷就能让他脱醒。特别是凌晨,太阳快出来的时候天最冷,他索性钻出帐篷外出活动身体。
这让保罗相当满意,他望着邢军微微发黑的眼眶很开怀。小伙子不错嘛,新婚不久,折腾了半宿还能早起不赖床,这勤勉的态度还是蛮不错的。
羊飞林龙他们看问题没有这么深,当他们看到略显疲惫的邢军活动身体,而他新娶的婆姨还没起床时,就够他们yy一阵子的了。
这一日清晨,邢军依旧起的比别人早,他用百利骑士的石弩打了只兔子,回来交给老刀就去洗漱了。他比刚来异世时壮硕了很多,开始接触弓箭。再硬的弓他也能拉开,但射不好,十米之内百发百中,出了十米开始出现偏差值,三十米时偏差值为一米,百米时,射出去的箭只能随箭大人的心情来计算。
所以退而求其次,学起了百利骑士的弩。也许是心里作用,邢军觉得弩比弓好上手,起码拿在手里就和异世的枪械一样,能让这个新手三十米以内打中兔子了。
他很快喜欢上了打猎,起码这个世界的兔子野鸡总不见少,怎么打也打不完,正好用来练手。
老刀对此很习惯,如果邢军打到的是兔子,就加进早餐粥里一起煮,尽管兔肉和粥一起熬煮并不算好吃,但也是荤腥。如果邢军打到的是鸡,就留着晚上吃,鸡肉比兔子肉有滋味的多,但处理起来相对麻烦点,赶不上早餐的时间。
老刀和皮尔斯在拨兔皮上有过分歧。拨兔皮同样是从四肢开始,随后皮尔斯从屁股开始拨,取下完整的一张兔皮,兔子皮不值钱,但攒多了倒是一笔收入;老刀搞定四肢后直接在中央划两道,一手拽住头一手拽住尾,反向一拉兔子拨好了……速度快的令人发指,但也毁了一张好兔皮,冬天里的兔子皮,邢军已经能射中头部了。
老刀刚蹲坐在粥锅旁拨好兔皮,菲尔特就出现了。
“一张兔皮而已,值不了一个铜子。”老刀不想在拨兔皮的事情上再多论证,但菲尔特俯视他的眼神不是很好。
老刀暗忖自己往日里没有得罪过他,思来想去,引发矛盾的根源可能就是手里这只兔子,许多刻板的老实人是看不惯浪费的。
“我对你手里的兔子不感兴趣”,菲尔特异常严肃的开口讲“我对你很在意,有些事情想问一下你。”
“哦?对我感兴趣……”老刀很自然的将拨兔子的小刀攥在手里,打趣道“……我人老了,身上总有股去不掉的臭味,菊花也硬了,你还是换别人吧。愛↑去△小↓說△網 qu ”
“少贫嘴!”菲尔特佯怒道“这些话我憋了好些天了,帝都兵们和‘佣兵’(从良的盗匪)都称你为老刀。不巧,西部悬赏七年之久的通缉犯也叫老刀,我看画像和你有些相像,你知道些什么吗?”
老刀从地上起身,把沾染血污油脂的双手在身上擦了擦,笑着说“我一个肮脏腐臭的老人家能知道什么?”
这个老贼种!菲尔特将他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这个干瘦老头装出蝼蛄的孱弱样子,但整个脊背已经像虾米一样弓紧绷直了。只要老头有意,甚至在此时此刻就能弹起来将他刺死。
“腐臭肮脏?别把自己说的那么干净,你身上的血臭味太浓了!腥臭的气息相隔十里都能闻见,让我日夜难安呐!”
他不着痕迹的后退一步拉开些距离,他的武器只有腰间长剑,如果动起手来铁定没有匕首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