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赚到什么钱。
那么那些创作人凭什么要去搞原创?
谁都要吃饭的,不是吗?
而解决这一切问题的关键,就是能够让创作人通过搞原创获得更大的利益和回报,然后一切都迎刃而解。
这个难吗?非常难。
除了少数著名的音乐人,大部分搞创作的音乐人社会地位都非常低,远远比不上歌手。
辛辛苦苦创作出来一手歌曲,结果只能拿到一点点钱,被歌手唱火了,自己也分不到什么钱。
这些决定了他们在利益的驱使下自然会选择更适合他们的道路。
至于创作歌曲,或许一些人会坚持,大部分人都会向生活妥协的。
这是个死结,也是华语乐坛每况日下的症结所在。
没有人想到这个吗?当然有,但是却解决不了。
同样是因为利益。
像林松这种建议其实一点都不难想到,无非就是提高创作人的地位,给予充分保障,给予他们更好的回报,让他们可以凭借自己得作品致富。
有了利益的驱使,自然会有更多的创作人回归到本职工作,努力创作歌曲。
但是对应的就是巨大的投入和未知的回报。
其他公司愿意这样做吗?
不可能的,因为那样赚不到钱。
而现在林松说他要这么做,所以林辉河才会感到惊讶。
或许,自己还是低估了林松的胸怀,或者说战略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