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收尸人这个职业挺好的。第一,城里几乎所有居民都离收尸人远远的,视他们为不洁之人,勾魂使者。
只要他们推着板车出现,谁都不愿意靠近,甚至听到车轮嘎吱嘎吱的声音,大家就躲开了。”
“第二,收尸人是城里唯一可以夜里宵禁期间自由出没的职业。治安官从来不盘问他们,更不搜查。收尸板车看似简陋,实则能藏很多东西。”
“第三,收尸人可以推着板车自由进出城门。守卫也从来不问他们为什么要进出?换别人就没这个条件。”
综上所述,鲍威尔向自己的朋友约翰逊建议道:“我们如果用奥术伪装成收尸人,就可以省掉很多麻烦。
此外收尸人还有个特殊的工作,就是收容领地内的恶性疾病患者。比如得了麻风病的人,谁都不敢靠近。
按照布契家族的规定,收尸人负责用马车将各地报告的恶疾患者运到边境去等死。一路上无需接受任何检查。
只要弄一辆收尸马车来运货,从女妖堡到浓雾镇这段路就不用走十天。我们也就不用那么累。”
静谧的夜里,旅馆单间的油灯前,鲍威尔一番谋划,约翰逊为之连连点头,“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你的主意好。我们这次进货太少了,赚的不过瘾。
我留意过寒风城的法术商店,那里的货源是极其充足的。现在因为商路断绝,一瓶高阶施法材料运到女妖堡,直接加价七八倍,甚至十几倍。利润太高了。
只可惜我们本钱不够多。如果能一次性购买几万金币的货,用马车运过来,这必然发大财。”
嘟嘟原本在桌上啃魔法宝石,听到两人的商议,呱噪嗤笑道:“这么简单的办法,你们都能想到,别人想不到?等你们的收尸马车上路,只怕会发现路上全是收尸人。”
约翰逊又是一呆,得承认这个可能性极高。十倍的利润是会激发人们无穷的创造力,顺带击穿一切底限。
鲍威尔继续说道:“所以我们得动作快,赶在其他人没动手之前,一次性赚个够。而且我们得弄到足够的本钱。”
“又要去借高利贷?”约翰逊想到前次借贷的日息,到现在还心惊肉跳。“我的幻术小屋可抵押不了几万金币啊。”
鲍威尔再次压低声音,沉声道:“所以我们得私下拉人入股,城里的贵族都有钱,巫师们更是出手阔绰。别说几万金币,几十万都能筹到。
我们有过成功运货的经验,他们肯定会相信我们的。而且拉的人越多,这趟生意越稳。所有人都得来给我们便利。
现在布契家族封锁商路不让大家发财,城里暗中生怨的人太多了。只要我们愿意出头,肯定有人愿意来合作的。
说不定我们运气好,能弄到上百万金币的货款。来回跑一趟,十倍盈利就是上千万的收益。我们只要能赚其中一点点就发了。”
上千万,真是不敢想啊!
鲍威尔构建了一副美好的赚钱场景,让约翰逊为之呼吸都要停止。两人彼此对望,就像看情人般迷醉,激动到皮肉战栗,不能自制。
只是......
嘟嘟在旁边嘀咕,“你们之前凑了所有积蓄,挪用行动经费,还抵押借高利贷,不过筹集一千五百金币,转手也才赚六千金币毛利。
这一转眼就想上千万的生意,我该如何评价你们的脑子?还是说你们没脑子。”
闭嘴!
两人同时怒斥嘟嘟,正热血沸腾的兴头上,分外不喜听丧气话。他们一会握拳,一会搓手,面红耳赤的继续商量细节,还真想干一票大的。
“我去巫师之塔拉股份,顺带找几个贵族问问。巫师们肯定愿意采购更好的魔法材料,这是他们必须的。”
“我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