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就是混日子,对林远这种晚上得不到任何休息的人来说更是。
趴在前台睡了一天,任凭人来人往,中途愣是没把他吵醒过。最后还是钟天明上来敲他才把他叫醒。
“你怎么上来了。”林远有点儿懵。
前台上还放着已经凉了的外卖。
钟天明就手翻了一下,“你们这儿工作餐还不错啊。”
林远伸个懒腰,“不知道是谁搁的,你怎么还跑我公司来了。”
“顺路接你回家啊。”
“你今天还在外面忙了一天?”林远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将桌上的东西拎着跟钟天明走了。
“别人送你就收,我是短你吃了?”
“又没让你吃,你着什么急啊。”
“就你这样的,别人投毒一投一个准。”
“哎,现在可是法制社会,别说这些有的没的。”林远顺手把袋子里一个鸡腿塞到钟天明嘴里。
钟天明瞥他一眼还是接着咬了,别他这儿开车再躲出车祸来。
问题是骨头林远也没管!
“您就搁那儿咬着吧,不听你说话我还能清净点儿。”说话间林远转头,一边安静的看向窗外一边往嘴里塞东西。
林远现在真是容易饿,受伤了饿,睡醒了也饿。他怕不是要变成饕餮,看见吃的东西就忍不住。
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这样,毒药是能不能消化得了。
舒缓的钢琴曲在车厢内缓缓流淌开来,林远瞥到声源是钟天明的手机。
钟天明将车子停到路边,拧眉接通了电话。
啧,这人还挺重要的,这么迫不及待的接电话。
“丁志举,你小子这么久可算想起我来了,之前跑哪儿野去了。”钟天明将车窗放下一半透气,也没避着林远接电话。
丁志举这个名字林元还有点儿印象。
林远从小到大念书都被钟天明整成了独狼,他自己在外面玩的倒high,再加上长相家世什么的都吃得开,男男女女有不少的朋友。
丁志举算是能和钟天明玩到一块去的那种,当初没少想损出。
“看来咱们暂时回不了家了。”林远还在回忆,钟天明已经挂了电话重新发动了车子。
车子一路开过繁花的市中心,越开越偏僻,直到从一条小径拐弯后道路又重新开阔起来,五颜六色的彩灯像是亮在荒郊野地的醒目灯泡。
“这哪儿啊。”林远就没听说过平南郊区还有这号地方,而且门口停车场停的全是豪车,一排连8带6的车牌号。
“你当然不知道,这里可是富人的销金窟,专门用来纸醉金迷的地方。”钟天明叮嘱着他,“跟紧我,一会儿别自己乱走。”
林远双手插兜,表情怪异,“你就这么带着我来见你老朋友?我跟他可是见着面就要干架的。”
钟天明朝他一挑眉,“怎么,怕是鸿门宴?”
“放心,兄弟也是见面先干一架的。你是我朋友,他不会再为难你。”钟天明往前走了两步,回头却发现林远拧眉站在原处没动。
“你怎么了?”
林远眯着眼睛晃了晃,“眼睛有点儿难受,这破地方彩灯晃的我眼花。你们这玩的地方也不行啊,看着跟路边儿迪厅一样花里胡哨的。”
坐在车上的时候,林远就发现自己的右眼能够暗中视物。之前在路灯下还好,但此刻那些灯光的色彩那么分明,周围又没有其他的光源,林远两只眼睛存在极大的色差,晃的他一阵阵眼晕。
“我觉得我需要配个眼罩了。”林远低头揉了揉眼睛,“你进去找人吧,我从车上等你。”
钟天明拧眉扯了下衣领,“你跟我一起进去,忍一下,很快。丁志举从里头订了包厢。”
“我怎么感觉你又想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