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义从是一支轻骑兵种,善射和机动性高是其最大优点。
每逢作战之时,白马义从总能轻易撕裂对方的防守,在大战一场之后又能扬长而去。
正因如此,白马义从,即便是在整个大汉,都算得上是享有很高的盛名。
再看其后,一名名士兵整齐的排列其上,一个个手持刀枪,腰杆笔直,神色端正严肃,看上去充满一股威武不凡的气势。
感受着那股弥漫在四周的金戈杀伐之气,司马朗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
同样感受到杀伐之气的,还有之前出声的持弓壮汉,也是如今司马朗的护卫长。
那员执弓的壮汉,踏前一步,雄壮的身体,凶狠的脸庞,如猛虎的一般双眸,充满了一股可怕的威慑力。
“哈哈,阿力,你不用跟着了,有高将军在,我无忧。”司马朗见状确是笑了笑。
高郅这时仔细看了一眼那执弓壮汉,眼中顿时闪过一丝惊讶,虽然还没有交过手,但对方体内传出阵阵恐怖煞气,还是让他能清楚感受到对方的不凡。
那人听到这话后,微微点了点头,停在了原地,当目光依然注视着高郅。
司马伯达又抬头微微眯了眯眼睛,目光在高郅的身上停顿了一下,上下打量一番。
为将者都有三好,一是神兵利刃,二是宝马良驹,第三就是盔甲!这三样东西可以说是武将在战场上安身立命之根本。
从这方面,也能看出一些将领的性格本领。
“高将军不愧是万军从中斩杀麴义的猛将,闻名不如见面啊。”司马朗打了个哈哈,笑夸道。
“先生过奖了,不知道先生可愿去并州做客?”对于司马朗的夸奖高郅微微一笑。
若是之前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被曾经在历史上青史留名过的人物如此夸赞,高郅或许是会欣喜若狂,洋洋自得。
不过,随着在东汉呆的时间越久,遇到过的“三国名人”越来越多,高郅他也是能够以平常心看待了。
毕竟说起来,如今已是身在其中的高郅他自己,日后未尝不会是青史留名!
所以他并不在意,不过确也是直接向司马朗,发出了邀请。
并州?
司马朗微微一笑,眼眸之中,闪过思索。
他在思考分析并州的可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