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改良同盟的议会是在普特尼剧院中召开的,因而后世将这次辩论称之为“普特尼辩论”。
“普特尼辩论”的核心与焦点,在于即将到来新制度中的选举权问题,辩论的双方代表,是希艾烈和季伟罗二人。
作为一名市民出生的启蒙者,季伟罗曾经无比崇拜希艾烈,因为他是改良运动的领导者,拥有出色的文笔与优秀的口才,在季伟罗失业时正是通过聆听对方的演讲,从而为自己的人生确定新的方向,加入轰轰烈烈的改良事业之中。
希艾烈也对自己这位崇拜者投桃报李,在“六月起义”以后力排众议将他提拔为准备议会的议员。
可是随着改良运动进一步发展,希艾烈和季伟罗产生了严重的政治分歧,关系也开始走向恶化,并随着“普特尼辩论”而正式决裂。
未来代表国家的议员将要以选举形式产生,这一点是改良同盟的共识,但是怎么个选举法就有了分歧。
希艾烈要求对选举者进行财产限额,只有财产到达一定程度,才能拥有选举权,而如果想要有被选举权,那所需要的财产还要更多,这样一来,被选举权只落在少数商团手中,只有部分富裕市民拥有选举权。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按照希艾烈的理论,穷计富长良心,穷人就说明他们没受过良好的教育,容易被各种蛊惑给打动,所以不需要去操心国家大事,单纯接受有良心的富人领导他们就可以了。
季伟罗对此提出激烈的反对,他的反驳让希艾烈一阵头疼,更加头疼的是季伟罗的演讲风格明显是从自己这里学过去的。
“按照这种标准,我们民兵,大部分属于市民的民兵甚至不会有选举权,你的意思是这些民兵没有道德吗?那他们为什么还要加入改良?如果市民没有任何发言权,那是否国家是否该立案对他们有影响吗?”
希艾烈根本没有办法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拥有武装的民兵是改良同盟的实力来源,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避免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在其他方面胡搅蛮缠。
“那么阁下的选举提议就可以了吗?选举权需要的财产资格如此之低,以至于除了那些在荒野中游荡或者失业的底层居民以外,都可以参与选举与被选举,那么这样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我们祖国富人和市民的比例是1:5左右,如果富人和市民都成为完平等的选举人,那么结果很清楚,他们会强迫选举人制定出符合他们利益的法律,通过各种短视的手段,让资产和地位平等,这是公平吗?这是暴民的公平!是短视的暴乱!”
双方就此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谁也不能说服对方,改良同盟不希望在这时候就发生分裂,这样只会便宜了贵族,于是进行妥协案的商讨,以尽可能弥合双方之间的冲突。
为了确保妥协案是真正的妥协案而不是分裂法案,改良同盟又提出了“妥协案精神”,当同盟内部提出的妥协案得到三分之二票数同意以后,所有同盟内部成员就必须遵守这个妥协案,直到妥协案通过为止。
一些人激烈反对“妥协案精神”,他们认为这是一种义务绑架,“不合理的提议不管再多人同意,也仍然是不合理的提议!”这些反对者这么说着,可是他们无法阻止“妥协案精神”得到通过,只能以宣布退出改良同盟作为最后的抗议。
退出改良同盟的人有两种,一种是真的不喜欢“妥协案精神”,不愿意违心去赞成自己不喜欢的提议,这群人后来基本成为议会的中立派。
另一种是因为立场过于激进,知道议会通过的妥协案必然与自己的目的相去甚远,所以退出同盟,这群人退出同盟以后,自行与立场相似的人又组建了大大小小的其他同盟,不过这些同盟内部后来也开始推行“妥协案精神”。
总之,随着“妥协案精神”的提出,改良同盟迎来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