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江户条约》(2 / 2)

带着这些暴民等着再次祸害有人烟的地方,更多良民死于非命,更多凶徒铤而走险。

因此乱起来的大明内地失去了自我愈合的能力,在没有粮食的情况下,唯有杀光参加造反的流寇才能够断臂求生。

迫不得已,黄汉才出高价收购倭国粮食,使得倭人种田能够提高三成以上利润,相信有了订购合同,有利可图,明年倭国的春耕面积会扩大许多。

倭国没有李自成、张献忠等等贼骨头,还少有蝗灾,在外销大米能够获利丰厚的情况下种田的积极性毋庸置疑。

老百姓辛苦种田卖出稻米得到银子就会有了购买丝绸、棉布、铁器的能力,渐渐的形成良性循环成为可能。

倭国极度重视农耕,德川家光很乐意以这个价钱卖出精米,只可惜不知道大明会有这个需求,江户城没有准备,短时间内只能凑足二十五万石。

稻米可以通过劳动获得,属于可再生资源,出口粮食给外国对国家有利,因为要保证出口,粮食产量就会拥有超过供应本国需求的能力,一旦出现严重灾情,国家的抗灾能力会得到加强。

那时只要停止出口粮食就能够解决灾民的生计。

这些黄汉都懂,只不过大明太缺粮食,即便自己不遗余力加大投入增加粮食产量也赶不上流寇破坏的速度。

以后把山陕、河南的老百姓接出来不知要耗费多少粮食,要稳住局势手头上没有足够的粮食也是枉然。

德川幕府很爽快地签订每年最少卖出三十万石精米的合同,他们还表态这是个比较保守的数量,让沈宪宜做好明年来长崎运走五十万石粮食的心理准备。

黄勇、沈宪宜根据黄汉的指示给谈判代表留下了五万两银子的定金,当场签订了明年五月份在长崎港付五十万石精米的补充协议。

虽然倭人很乐意做成这桩好买卖,但是所有参加谈判的大名都奇怪,因为这个时代的长途海运成本太高,从来没有谁在相隔大海的国与国之间做粮食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