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谈判沟通,对方同意做你的尸魂,就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签订不同契约,从对方尸体上拿下某物,经过一段时间炼制后,尸魂任你差遣,但是你则需要满足尸魂的一些条件。
有点类似于泰国的养小鬼。
不过情况要比之复杂得多,而且因为一般来说,羌螫族都是先取得半生魂的同意才进行炼制,不存在什么阴德有损之类的事情,但是因为操作不当或沟通不良引起的噬主事件也不是没有。
羌螫族的王虫就是跟羌螫族老祖签订的上契,所谓上契是当做祖先一般供奉的,族人不会逼迫王虫做它不喜欢的事情,当王虫感觉自己寿终正寝时会自动寻找下一个王虫。
而千百年来,王虫在羌螫族的确一直是仅次于白狼王的存在,庇佑着整个族群的兴旺,每有天灾,王虫必有示警。
中契则是平等关系,各取所需,可以随时终止契约。下契就不消说了,奴隶一样为主子辛苦奔波,而主人则食宿,在主人允许的时候可以终止契约。
契约的签订跟施咒者的能力有极大关系。
赤墨普通话不是非常精通,解释的也有点词不达意,但是林夕却跟大三伏吃了冰镇西瓜一样舒爽,她如果没理解错的话,老头的意思就是,精神力越强大,对半生魂的威压和控制力就越大,有能力的人基本上都是签下契,这样噬主的可能性要小很多,施咒者安全系数也高了很多。
当然,老头最后补充,一般来说,不管签订何种契约,只要你不违背契约,尸魂都不会攻击主人。
羌螫族研习了死咒术,日常功课除了劳作就是如何增大精神力,不过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个真的很难,他们往往会通过炼制本命魂虫来达到这一目的,本命魂虫能增大的幅度也是很有限的。
咄勐之前5年一直呆在一个山洞里,就是在炼制这样的本命魂虫。
最后老阿巫交给林夕一个单纯的符术——遗失。
据说那是白狼王的主人赠与羌螫族的。
一旦有不想在部落里生活的族人,可以选择用这个符咒忘记自己曾经学习的死咒术,然后安然离开。
赤墨阿巫意味深长的看着林夕“死咒术不可外传,你也一样。我知道这个身体,并不是你的。所以你要记得,最后把你留下的痕迹抹除。”
林夕秒懂,人家的意思是,你自己学了就学了,但是不能留给这具身体。
其实林夕也想到了这个问题,黎小薰是一个普通女孩,林夕只是来满足她的愿望,但是不包括改变她的人生。
林夕郑重点头应允,突然又问道“阿巫,既然可以遗忘死咒术,你们为什么不让阿奴和阿朵这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