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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斤骑在马上,马鞍旁挂着两个蛮兵的脑袋,纵马疾驰在田野之上,在他身后,十名跟随他一起出来的斥候还剩下六个,每个人的马鞍旁边都至少挂着一个脑袋。一天前,他们碰上了蛮军的一队斥候,狭路相逢勇者胜,对于斥候来说,如果撞上,那基本上就不存在着掉头就跑的事情,双方都是打探对方情报的,一旦碰上,那就必须要将对方斩草除根,探得对方情报的同时,还要遮蔽敌人对己方兵力部署的打探。
双方都是十人为一伍,一场恶斗下来,三斤的这一伍还剩下了六个人,虽然个个带伤,但却全歼了对手,割下了对方的脑袋,这些东西,可是硬梆梆的功劳。
只可惜,还有三个兄弟,永远也不可能回去了。
三斤姓齐,名字有些奇怪,是因为他生下来的时候,便只有三斤,当时都以为这小子养不活了,但这小子命大,居然硬撑了过来。只不过长大之后,身材不免矮小了一些。
因为身材矮小,他一直都是小伙伴们嘲笑的对笑,在村子里,即便是姑娘家家的,也比他要高出一头来。这让他很受伤。
每当有人嘲笑他的时候,他都是用拳头去说话,打来打去,小个子三斤,倒练了一身好筋肉。再大一些,他便离开了村子,去了县里,在哪里,他遇到了他后来的师父,开始习练武功。
小个子三斤有着不错的武道天赋,正当他认为美好的生活在向他招手的时候,齐国人来了。铺天盖地的大军淹没了他所在的县城,他跟着师父成了反抗队伍之中的一员,一次与齐国军队的遭遇战,师父当场战死,三斤却侥幸捡了一条命,随后逃去了沙阳郡。
也正是因为这一战,让三斤认识到,个人的武功再高,也挡不住千军万马的冲击,他的师父在他眼中武道修为已经很不错了,可最后,却是死在一排齐人的长矛兵下,几乎将他师父戳成了筛子。
再后来,他成了太平军中的一员。因为他不错的个人战斗力,他被斥候营统领于超看中,成了斥候中的一员。
三斤在斥候营中,学会了骑马,从小不服输的个性,让他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之中,迅速地成为马术最好的斥候,立功无数,也从一个小兵升到了校尉,但从他内心深处来说,他还是挺排斥现在这种日子。
他希望有朝一日,他能成为一支强大的骑兵的将军,带着他的骑兵,挟翻山倒海之势,将面前的敌人踏得粉碎。
他们的老大,斥候营统领于超,与他有着同一个梦想。
想到这里,三斤不由咧开嘴笑了起来,这个日子不远了。听统领说,皇帝陛下从秦国弄来了上万匹战马,其中第一批二千匹已经落袋为安,大明帝国马上便要筹建第一支骑兵。统领于超认为这第一支骑兵的统兵将军非他莫属,也向他承诺过,如果他调去组建这支骑兵,一定会带三斤一齐去。
这让三斤对未来充满了向往,能带着成百上千匹战马一齐冲锋,可比现在这孤零零的几骑要好多了。
“齐头儿,前面有我们的人,正在与蛮子打斗!”打前探路的一名斥候飞马而来,三斤顿时又兴奋起来。老子很快就不当斥候了,但即便是要走,也要在斥候营里留下老子的传说。两腿一夹马腹,胯下战马长嘶一声,迅速向前加速奔去。
“抓羊去!”他大笑道。
洛河以北,处处都充斥着这种斥候之间的相互绞杀。而此刻,小猫麾下的磐石营正在迅速地渡过洛河,向前挺进。
磐石与锐金两营作为这一次的主力,将正面阻截蛮军,而陈志华的厚土,陈金华的洪水两个战营,则分开左右两翼,迎战蛮军两支偏师。
“此战在守不在攻,在消耗而不在消灭。”小猫背负着双手,站在河堤之上,看着河上十数座浮桥正在络驿不绝通过的士卒,悠然对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