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拳击出,轰然一声暴响,眼前方圆丈许之内的积雪顿时被一扫而空,雪雾漫天飞舞,纷纷扬扬的落下,四周顿时一阵热烈的鼓掌之声和叫好之声,待得雪雾渐清,看清眼前的景象,围观的士兵们顿时倒抽了一口凉气,积雪之下,艰硬的冻土竟然也被轰出了一个大坑。『『 .『biquu.
冻土有多硬,苍狼营的士兵们是深有体会的,即便是用军队专用的铁铲铁钎,往往下去也不过是弄起浅浅的一层,但野狗的一拳,却将地上轰出了一个大坑。如果这一拳击在血肉之躯上,岂不是要将人轰成渣渣。
着上身的野狗吐出一口气,收拳而立,的上身,古铜色的肌肉一块块棱角分明,上面纵横交错的伤疤,更是让苍狼营的士兵动容。
对于军人来说,伤疤便是无言的勋章,但像野狗这样,身上几乎被伤疤覆盖,还是让所有人震惊不已,这得打了多少硬仗,受了多少伤,才能有如此之多的伤痕。
野狗打仗是一个疯子,在敢死营的时候,他一向充任前锋,他的信条就是向前,向前,再向前。这样一个人,在伤亡率恐怖的敢死营能一直活下来,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什么样的将军,带什么样的士兵。现在的苍狼营,自然也沿袭了野狗一贯的风格,彪悍,蛮横,不讲理,不管你有千般诡计,我自以一法应之,那就是一力降百会。
自从进入越京城之后,野狗的苍狼营便没有再离开过这里,哪怕他曾一力请战想要去北地四郡过过瘾,但无一例外,都被秦风拒绝。驻扎在越京城外南面的苍狼营,是拱卫越京城的重要力量之一。现在的苍狼营已经扩展到五千人,率上辅兵等各类杂兵,近七千人驻扎在被百姓称为南大营的这个地方。
与之相对应的,便是越京城北面丰台的骑兵营,百姓称之为南大营,一步一骑,两个大营拱卫着越京城的安全。
今天是大年初一,军营里虽然也稍稍的布置了一下,但与城内相比,却并没有多少过年的气氛,仍然是一板一眼的按照平时的节奏生活着。对于他们来说,只有战争与和平两个时间段而已。
早训已经结束,军营之内的一些军队已经开始收队,返回营房,各队的伙房炊烟袅袅,各种香气混和在一起,随风在营中飘荡,马上就要到吃早饭的时间了。
在大明,即便是越京城内,普通百姓仍然保持着一日两餐的习惯,但在军队之中,却是一日三餐,秦风信奉精兵路线,不要兵多,但要兵精,他不惜花费大量的钱财将自己的士兵武装到牙齿,不惜以高额的饷银吸引青壮年加入军队,当然,在伙食之上,更不会吝啬。强壮的身体是要喂养出来的,没有强壮的身体,如果承受高强度的训练,又如何能在战场上有持久的战斗力呢?
野狗一瘸一拐的走回自己的营房。南大营作为拱卫军师的重要兵营,自然不会让士兵住在帐蓬之内,一排排军营青砖碧瓦,横平竖直,建设得极其漂亮,住宅区,后勤区,训练校演区,分工明确,一目了然。
在这些军营的正中间,一幢独立的房子显得鹤立鸡群,门前三根旗杆,大明日月旗最高,烈火战刀旗次之,苍狼营的狼头旗稍矮一些,三面旗帜正在晨风之中随风起舞,被风吹得猎猎作响。
走回自己的营房,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卫兵早将大堂里的地龙烧得暖暖和和,坐在将位之上的野狗舒展开四肢,舒服的躺在了铺着一张虎皮的太师椅上。
他对于自己的武功进境感到很满意。当初在敢死营之时,他不过是六级顶的武道修为,在安阳之变中,丹田被破,一身武功尽数被废,双腿脚筋被挑断,自以为人生将就此了结,但随着秦风归来,舒畅替他治好了脚伤,虽然变成了一个瘸子,但他已经心满意足。只要不葡伏在地上过完剩下的人生,他就很满足了。
然而他的人生并没有因此就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