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余蛮军在距离马驿坡里许之地停了下来,与锐金营遥遥相望,和尚盯着对方列成的阵形,倒也是颇有些名堂,与以前他看到的越军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Δ.』biquu.他不由哧的一声笑了出来,听说蛮人的大头领曾改名换姓到越国求学十年,看来倒也真学了不少东西。
千余名蛮军越阵而出,向着马驿坡逼来,行至双方中线之时,他们停了下来,为一将高高的举起手中的大刀,直直的指向马驿坡。
和尚冷笑,想要给我一个下马威吗?好,正合我意,不让你尝尝厉害,你就不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
“老枪!”他厉声喝道“我只给了五百人,能不能拿下他们?”他指着战场中央,那支耀武扬威的蛮军。
老枪是余秀娥从洛阳带出来的一个保镖,说是保镖,其实在洛阳城里的时候,他有一个更形象的说法,那就是狗腿子。余秀娥在洛阳横行霸道的时候,老枪就是跟在她屁股后头为虎作伥的一个人。
老枪善使枪,更善使飞矛。锐金营士卒每人背负五矛,便是出自他之手,在余秀娥的授意下,由他一手训练而出。
老枪虽然是余秀娥的狗腿子,但一身武道修为却到了七级巅峰,当然,与余秀娥比起来,他差了不少,但在锐金营中,却是不折不扣的好手了。
听到和尚的话,他狞笑道“放心吧,姑爷,我会把他们扎成筛子。”
拈了拈手里的铁枪,他转身,越众而出,普通士兵身背五矛,在他的背手,背着五根更为沉重的飞矛,左右两名卫士,亦各背着五支,那是为他准备的,因为老枪手的飞矛,全身皆为精铁打就,一般士兵,根本投掷不远。随着他走出军阵,在他身后,一尉五百人背矛持枪而出。
随着锐金营士兵的奔跑,对面的蛮军也开始向前奔跑,八十步,老枪狞笑一声,反手握住背上一枚铁矛,挥臂掷出,一声尖啸,铁矛破甲,犹如无物,一名蛮兵应声倒下。
脚步不停,飞矛不止,十步,老枪已经投掷出了背上的五枚铁矛。
“矛来!”手伸向边上的卫兵,一枚铁矛立即递到了他的手中。
六十步,所有的铁金营士卒全都抽出了短矛,高高举起,五十步,五百根飞矛带着尖厉的啸声,黑压压的飞向对面的蛮军。
双方迅接近,二十步,第二柄短矛飞出。
最前头,老枪双手持着铁枪,怒吼一声,将最前头的一个蛮兵高高挑起,狠狠摔出,身后,最先接近蛮军的锐金营士兵,长枪一排排的戳出。
一路奔跑,一路掷矛,但他们的队形,基本上还保持着整齐,虽然稍有弯曲,但却无伤大雅,因为在他们的对面,蛮军的队形已经基本上散开了,一方面是因为他们飞矛的攻击,一方面却是因为在奔跑之中,快慢不一。
慕容开山的嘴角有些抽搐,双方还未开始接触,他派出的最精锐的一部,便已经伤亡了近两百人。本来一千对五百,现在变成了八百对五百。
他没有想到对方的飞矛如此犀利。但即便如此,他仍然有信心在这场战斗之中获胜,他对自己的士兵的近战能力毫不怀疑。
小股部队在大队人马的厮杀之前来一场对斗,无关大局,却关乎士气和脸面。
十年磨刀,他们岂会输给这些成军不过数年的一支军队。
只可惜,他不能想象的是,这支军队不可以常理度之,而他面前的士兵也并不是菜鸟,而是以洛一水的旧部改编而来。
近五万洛一水旧部,数轮淘汰下来,最后只剩下了一万五千人,那可是从越国边军之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一万五千人,组成了锐金,洪水,巨木三个战营。
双方交战不过短短一柱香的时间,锐金营已经全面占据了上风,蛮军阵线被生生打穿,满身是血的老枪一抖枪上的血珠,返身又杀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