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五里铺村到临洮镇上的路不算远,也就是二十里路的样子,赵存孝同赵明德说要送赵小俊去镇上的乡学,所以借了村里的一辆角马车,此刻正赶着车载着赵小俊去临洮镇的路上。
北疆角马是北疆独有的物种之一,早在羌人还遍布北疆大地的时候,他们已经学会如何驯化这种看似凶猛的动物。
角马个头硕大,体重最大的有近三百公斤。头部粗大,颈部有像山羊一样黑色鬣毛,身从蓝灰到暗褐色,看来起来十分有进攻性,然而经过了不知多少年的驯化,角马从骨子里已经变得极其温顺。
最为重要的是角马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远胜于骏马,无论是茂密的灌木丛,还是开阔的林地洪泛区,亦或是干旱地区的戈壁滩,它都能顽强的生存下去。
角马的肩很宽,非常适合套上车架,耐力也非常的好,所以在北疆大地上,总能见到络绎不绝的角马车队,甚至你偶尔可以在角马车上发现零星的金丹期修士。
毕竟在荒乱的北疆地面儿上,御风而行长途跋涉可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肆无忌惮的暴露自己的行踪和挥霍自己的真气,只会平白葬送在如同群狼一样的荒匪手中。
躺在角马车上的赵小俊望着赵存孝的背影,百无聊赖的叫道:
“赵叔。”
话音未落,赵存孝一鞭子就甩了过来,在赵小俊面前打了一个鞭响,见把赵小俊吓了一个机灵,方才笑道:
“嘿,你以为昨天让你过继到我的户下,录入族谱是说着玩的么?我现在是你正儿八经的爹!”
爹?赵小俊一时陷入了沉默,爹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他不知道,也许像苍山寨的叔爷们?
也许是吧......
赵存孝见赵小俊沉默不语,以为他一时接受不了,随即解释道:
“你要真不愿意喊,就叫干爹吧,赵家是个十分讲究礼数的家族,你如果在旁人面前喊我叔叔,怕是会被人笑话的。”
赵小俊摇了摇头,低声说了一句没关系。
见赵小俊情绪有些低落,赵存孝岔开话题,问道:
“你家在哪,能托到恩公的关系,想必你父母也不是普通人,何必非要来上这赵家的乡学,呵呵,要是不方便说就算了。”
这下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了,赵小俊的眼眶瞬间就有些泛红了。赵存孝见赵小俊一时没说话,转头看了一眼,这一看,让赵存孝急忙停下角马车,问道:
“怎么了这是?”
赵小俊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已经经历了许多的赵小俊,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容易落泪的小孩子了。
抬头望向赵存孝,赵小俊还是有些低落的说道:
“我......我没有父母。”
赵存孝叹了口气,伸手摸了摸赵小俊的头,也没再说什么,转头继续赶起了角马车。
又过了半个时辰,赵小俊一路上看着周围的风景,已经没有刚才的落寞之情了,他张了几次嘴,终于叫道:
“干......干爹。”
前方一直闷头赶车的赵存孝听见以后,猛的转过头来,对着赵小俊就是一阵傻笑。
“唉!嘿嘿。”
赵小俊看着赵存孝的模样也笑了,又问道:
“干爹,昨日里听你说了许多,我一直很好奇,是什么原因让你跟你儿子分开的呢?”
赵小俊一直想问一下这个事,因为他也很想知道,或者说他希望他的父母,也是因为一些不得已的苦衷,才抛弃,不,才暂时把他放到了某个地方,而正好被冷大爷他们捡了回去。
越是这样想,赵小俊越是觉得自己想的很对,等将来回苍山的时候,一定仔细问问大爷。
可赵小俊这一句话刚说完,对面赵存孝的表情就变得有些狰狞,只见赵存孝狠狠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