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九章 置之死地而后生(3 / 3)

到的法子。

朝堂之上一夕风云万变,且各方势力相互制衡,是以,之前的朝堂虽然暗地里各种龌龊不断,但却从未有人敢将写些事搬到明面上来说。可如今,苏亦彤不仅把它摊开了,而且还意图把它彻底颠覆。所以,现下摆在众人眼前的,就只有两条路,那便是整朝纲,改风气。

苏亦彤之前有想过把朝中那些蛀虫连根拔起,一次处理个干净,但又念及此举有伤国本,遂只能从长计议。而就在刚刚,苏亦彤终于在既不能轻拿轻放和又不能斩草除根之间想出了两全的法子。

正所谓万事不离其宗,不论事情如何发展,矛头最终都会指向一人。而苏亦彤的法子,便是舍大保小,舍头保尾。

勾结前朝余孽荼毒百姓,贪污赈灾钱粮,从而导致赈灾钱粮不知去向,乃是重罪。所以于此一事上,几乎没有商量的可能。苏亦彤大笔一挥,直接判涉及此事的大臣斩立决,并收回朝廷所赐府邸。而后又言明祸不及家人,待查证过后经确认并无背负人命者,无罪释放,男子可自请从军,女子可入宫为婢,谋得生机,不予强求。

而就官员暗通款曲,私下勾结,收受贿赂,谋财害命一事,苏亦彤也是一笔点明要害,根据官员所犯之罪的大小定夺,身负人命者,以命换命,同样收回朝廷所赐府邸,家中钱财尽数赔给受害人家属,不予追究家人之责。若该人家中曾有亲戚仗其权势逼良为娼,草菅人命者,则同判以命换命,而后赔偿受害人家属金钱以示抚慰。

为表公允,苏亦彤还特意在末尾标注,特准过往冤案重新审查,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至于罪不至死的,苏亦彤也按照其罪的大小划分,或是贬为庶民,永生不得入朝为官。或是牢中了此残生,按其罪名大小论罪,关押两年,三年,十年……没有期限。又或是降职,遣往穷苦之地将功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