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奇一行人跟着和文在废墟城市的街道上行走。街道的两侧是文明时代残留下来的高楼大厦,高楼的玻璃没几扇是完好的,外表沉积着几十年的动荡岁月积淀下来的灰尘。高高直直的交通灯和路灯杆上遍布铁锈,一条路走下来不乏断裂倒塌的路灯。
柏油路面磨损严重,依稀可以辨别出文明时代的斑马线痕迹。一股冷飕飕的西南风从十字路口的另一侧吹来,卷动沉积在破败店门口的几十年前的一张废报纸。废报纸被卷到天上飞舞,猎猎作响间被风弄得皱成一团。
吴奇下意识地朝十字路口的西方看去,一幢15层楼的大厦倒塌在马路上,粉碎的墙体和钢筋混凝土块滚了一地,形成一个最低高度4米的倾斜的废墟小山丘。
荒凉、破败。这座城市仿佛是被世界遗忘的城市,当末世来临,暴乱和灾害发生时,这座城市就变成了这样,过去了五十几年,环境一如是。
“那边。”和文指着倒塌的废墟小山丘,领着吴奇等人翻过去。
堆积“路”的都是一些高度和角度不一、面积时大时小的钢筋混凝碎块,还有锋利的钢筋簇混在里面,一不小心踩空就会受伤,十分影响众人移动的速度。吴奇还好,这点复杂的地形不影响他的移动速度,但郭柏柏和高远就没他方便,七月也是。
越过宽15米余米的废墟小山丘,映入吴奇一行人眼帘的是一处布满了防御工事的街道。街道两侧的商店店门都被铁拉网封闭,没有通往二层楼的楼梯。继续前行到一个十字路口,十字路口的南北两边也架起了高10米的防御工事网。材料都是由断裂扭曲的钢筋簇等建筑废料筑成,就防御工事的硬度和高度,寻常人拿武器也突破不了。
“从这边进来就是豺狼帮的领地了。这个城市有许多游荡的活尸,他们大部分都分布在北边和东边。我们想在这个城市游走也是不自由的,像我这样的人,拿一把钢刀,遇到两头以上的活尸就只能逃。这两道防御工事的外侧有不少活尸的尸体,只有这一小片街道是相对安全的。”
“大本营在哪?”吴奇直接问道。
“大本营就是那幢百货大楼,”和文指着下一个十字路口前的一幢建筑风格豪华、楼顶有华丽广告牌的大楼,“豺狼帮的所有人基本都住在百货大楼里面,13层以上是仓库,存放食物、水、衣服、武器等物资,9层到12层是帮众住的地方,5层到8层是圈养奴隶的地方。里面有很多奴隶,男奴隶是战斗时的炮灰和备用食物,女奴隶被他们肆意奸淫。刚才你们干掉的那个狐狸脸女人算是地位最高的女人了,她攀上了豺狼大当家,是帮众而非奴隶。”
“那你的妹妹是什么?”吴奇道。
和文脸色有些不自然,有些难以启齿地道“她也是帮众,她很擅长身体侍奉和花言巧语,二当家很喜欢她。说来耻辱,如果我没有这个妹妹,我可能早就死在奴隶堆里了,根本无法升成帮众。”
过了一会儿,和文又说“百货大楼的五楼窗台会有两个岗哨,我一个人回去他们一定会起疑心,估计拿枪盘问我。”
高远道“你把他们的人员武器配置说出来。”
“二当家为首的帮众一共有26人,一共6把步枪,13把手枪,还有之类的武器。最关键的是大当家有一只留在大本营里的藏獒。那藏獒是变异动物,站起来比人还高,能一口咬死一个人,而且不惧枪弹。”和文详细地道。
吴奇和高远对视了一眼,这些都不算强大的对手,唯一需要小心些的就是室内战。暴民对大本营的地形很清楚,但他们不了解,这是他们会吃亏的地方。
走到这里,吴奇已经决定要进攻豺狼帮的大本营。他们的目的是13层以上的物资,食物、水、子弹,而暴民这种生物,不亲眼见血是不会屈服或者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