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金军第一次攻宋(十三)(2 / 2)

且用方命圮族之鲧,至于九载,绩用弗成,然后殛之于羽山。成汤昔之贤君也,其臣不称,其无过而称其改过不吝。赵皇之德过于尧汤,岂不能殛鲧而改过哉?况我太祖太宗以揖让而取天下,虽显武功,而亦不诛戮,继之以真宗仁宗,纯以仁义治之,德泽入人已深,未易动摇,赵皇又安肯遽举河朔而遂弃之?亦须聚兵而一战,胜负姑置不论,然胜者岂全无杀伤之害?特有多寡之异耳,又况于负者哉!两国之兵,各尽死以忠于国,而使肝胆涂地,非皇太子入燕之初,所以谕人民之本意也。某欲请选轻兵十骑,随某先驰至汴,亲见赵皇,临遣大臣前来军前,计议多少金帛以犒将士,更增岁币以重和好,亦大金皇帝无穷之愿,岂不美哉!如以为然愿速行之,或以为不然,既效谋不用,便留之军中无益也。

次日,沈琯想将这份和议书献给宗望,可是因没找到机会,“投不得”。这时,恰好遇见吕颐浩骑马走来,于是便“以书与之”,请他转交给阇母。

同一天,即十二月二十日,宋徽宗“闻贼马逼近”,急忙命皇太子赵恒为开封牧。他在御笔中说“皇太子除开封牧,余依故事。兹出朕志,非左右大臣建明,付翰林草制谕此意。”

开封牧、尹,宋朝并不常置。宋太宗、宋真宗“皆尝尹京,后,亲王无继者”。宋徽宗此时命太子赵桓为开封牧,其目的是让他留守东京抵御金军,而自己则打算南撤,“幸淮、浙”,以避敌之锋芒。于是,“宰相日赴都堂聚议,有司已择二十六日皇太子视开封府事”。

十二月二十一日,皇太子赵桓入朝,宋徽宗令除去太子所佩金鱼,“赐以排方玉带”。按朝仪规定,排方玉带只为帝王所用,非臣子所当服也。宋朝金带多而玉带少,“玉带皆不许施于公服”。